我家住青龙场红房子,在近两千户业主中,我家房子属暅一的出让房,因当年买房时据说产权属于出让可以落户成都,经过几个月奔波,跑了好几个部门,缴纳了出让金及其他税收一切费用后,去上户时说面积小了不能上。根据合同规定,我们可以有比福利房更好的待遇享受,但是八年过去我们非但没有一丝福利享受,反而还被物管及不明真相的人嘲讽。我们同所有业主一样交物管费停车费,却经常因停车发生纠纷。律师看了我们的土地使用证说一切符合条件有享受停车的优惠,物管应给钱给我们,而不是我们交钱。因土地使用证无附图,找成华区国土局多次反映未果,理由很牵强。似乎是不关他们的事,没有附图。这好象进商场买东西,我们交了钱拿不到商品,而逛商场的人可以随便拿商品,我们要商品商家就要刁难我们而且可以不给!疫情严重不能外出起诉,只有抽时间了。把福利房和商品房混为一谈,把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混为一谈,我们当初的出让金谁收了?物管收取我们土地出让后的享受费拿到哪去了?不能让国有土地和出让土地混为一谈滋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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