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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再请市政府来看看,政府是否能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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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8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高坪区琴台路社区的不作为问题,关于琴台首座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问题,在业主们的无数次的努力之下,就在这几天业主们多方投诉之后,并没有看见对琴台社区的问责,但是在事情拖延近一年之久,近几天业主多方投诉之后,2021年11月18日,社区终于出了《关于组建琴台首座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第一个问题,有责必问。 关于业委会成立的事情,社区以走流程为由,拖延近一年之久,原因何在,政府纪检部门对于投诉不调查吗?对投诉不给反馈信息吗?近几天业主们多方投诉之后,突然第二天就出公告了,是不是业主不投诉,社区工作就推进不了?这是一种什么工作态度?不问责?
       第二个问题,有错必纠。关于参与筹备组成员与业主委员会的资格问题。根据《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遵守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不得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三)未按照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违法搭建建(构)筑物、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形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不当使用物业的;  
(五)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非法占用公共区域或者共用设施设备的;  
(七)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获取不当利益,收受或者索取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的财物的;  
(八)本人及其近亲属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或者有利益关系的。
   
但是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之后,
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后,按照工作流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了对两个省份的物业管理条例的审查。并且在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民法典立法原意和立法精神为依据,就地方立法将“必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作为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必要条件的规定作出审查意见。经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将“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必要条件,缺乏上位法依据,不符合立法原意和法治精神。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业主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是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违约条款寻求救济。地方性法规以资格限制的方式,干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符合法治精神。”
    在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前,全国各地已经部署开展了民法典涉及领域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专项集中清理工作。南充市委市政府是不是应该把与民法典相悖的地方进行清理纠正?有错必纠不能光喊口号!民法典涉及面非常之广,如不及时清理纠正与民法典相悖的地方,势必造成严重过后,增加人民维护权益的成本,且对国家行政资源的巨大占用与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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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问政《再请市政府来看看,政府是否能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消息已收悉,其中你反映我办琴台路社区受理并接收了成立业主委员会资料后再无下文的问题和筹备业委会的资格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第一,琴台首座成立业委会的申请于2021年6月上旬提交到琴台路社区,因开发商纸质资料及业委会筹备资金未提供齐全,导致工作开展进度缓慢。社区在8月中旬、9月初两次向提交申请的业主做了解释,他们表示理解。10月20号前后社区就已开展了此项工作,11月18日在小区内张贴了一号公告,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已经着手进行。
第二,对于筹备业委会的资格问题,琴台首座业委会在筹备过程中会严格依据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清溪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30日
满意(1)
不满意(1)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8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市民朋友,大家顶起来,每个小区都有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互相帮助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1-11-18 1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不信、后面筹备不起、因为说什么不符合!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8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街头幸福 发表于 2021-11-18 19:39
信不信、后面筹备不起、因为说什么不符合!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主要问题还是你们业主不团结,符不符合是一开始申请的时候应该审核的问题,既然都走到筹备这一步了,就不存在符不符合的问题了。清溪街道乱搞,就更需要你们小区业主的决心和团结,街道违规违法可以投诉举报,再不济还可以起诉街道,只要团结,都不算事。往往难以成事,就是败在团结上面,我们小区一样的,好在还是坚持过来了。中央的决策是英明的,到了地方上就乱搞了,确实百姓很无奈。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1-11-18 20: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mala123458 发表于 2021-11-18 19:54
主要问题还是你们业主不团结,符不符合是一开始申请的时候应该审核的问题,既然都走到筹备这一步了,就不 ...

投诉等与零里面利益太多、哪有商人和官人不勾结的、我们小区成立了三次都凉的冰沁、俗话说的好、某些当官的不为民做主、回家卖红薯都没有资格

发表于 2021-11-19 0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只要是为了小区的未来发展,有责任心,有公益心,都可以加入进业委会筹备小组。但是进入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小区业主,且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的有责任心的,热爱公益活动的业主

发表于 2021-11-19 09: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社区就业委会筹备小组成员的资格设限,有偏帮物业公司的嫌疑,既然社区作为业主和物业的调和剂,那么应该公正、中立。

发表于 2021-11-19 0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的父母官们,也请为老百姓们主持公道

发表于 2021-11-19 0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1-19 13: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社区、开发商、物业。我认为就是一伙的,当时物业接管小区开发商绿化、地下室、消防都没有达到验收标准。还有业主被物业保安打得住医院,按理说保安服务于业主,没有什么很大的冲突不应该发生。而且物业公司目前没有解决小区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每次找物业解决各种问题敷衍。小区绿化杂草重生,小区绿化还有一楼私自修建自留地。这就是物业不作为导致一切问题,关于社区。我们业主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换物业社区各种设置障碍不让我们成立。我们社区是开发商修建,想想这些关联是否有利益关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1-11-19 13: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谷锡槐 发表于 2021-11-19 13:53
我们小区,社区、开发商、物业。我认为就是一伙的,当时物业接管小区开发商绿化、地下室、消防都没有达到验 ...

这不是利益关系是什么、
发表于 2021-11-20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成立业委会,让业主自治

发表于 2021-11-20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的华凤社区,悠山丽景,业委会筹备很多年了,现在还没有成立。物业作怪,社区不作为,业委会根本成立不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0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帅帅帅帅 发表于 2021-11-20 09:44
我知道的华凤社区,悠山丽景,业委会筹备很多年了,现在还没有成立。物业作怪,社区不作为,业委会根本成立 ...

       对啊,业委会成立了,业主可以有效监管物业,业委会就能顺利行使权利,物业挣钱就没得这么轻松了,现在的物业服务再差,钱还是不得少一分,多轻松嘛,有了业委会,服务差了,可以通过业委会行使业主权利随时喊他滚蛋,为了能长期轻松的挣钱,物业肯定是不希望业委会成立的。
       社区的那些蛀虫寄生虫哪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嘛,物业每年孝敬社区,社区哪里会管小区业主过得好不好哦。所以业主们只有坚决反抗,坚持斗争,不然一丝丝希望都没得。遇到物业还过得去的就不说了,遇到那些垃圾物业,不反抗不得行,毕竟是自己天天居住的地方,垃圾物业太糟心了。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1-22 14:34
成立业委会,代表业主,这初衷都是好的,但问题是,南充现在的业委会有几个得到了小区大多数人的肯定呢?他们代表的到底是自己业委会几个人的利益还是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呢?
没说业委会不好的意思,但真正热心为业主呼吁的人,有几个是进入了业委会?
业委会没有谁来监督,在小区他就是想干嘛就干嘛的,有业委会的小区业主们,你说是还是不是?
还是那句话,没有说业委会不好,业委会还是要成立,但需要有谁来监督……
所以,一切还是需要党!

发表于 2021-11-24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1-11-22 14:34
成立业委会,代表业主,这初衷都是好的,但问题是,南充现在的业委会有几个得到了小区大多数人的肯定呢?他 ...

非常赞同你的观点,现在有几个业委会是真正为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的嘛,还不是打着幌子中饱私囊,说句直白的的,没有业委会和有业委会差不多的,换汤不换药!强烈建议各大小区设立党组织,由党来管大家,约束大家,毕竟犯了事被退党还是面子过不去呀!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1-11-22 14:34
成立业委会,代表业主,这初衷都是好的,但问题是,南充现在的业委会有几个得到了小区大多数人的肯定呢?他 ...

从成立业委会的难,到成立业委会后不能有效解决问题,除开社区 物业这些外部障碍,最主要的问题还是业主的问题,一个小区人很多难在团结,因为大多都是普通老百姓,天天的为了生活,不得不出门找钱,有多少人关心小区问题?又花多少了时间在小区的问题上?大部分都表示关心小区问题,但是花时间的人真的很少,参与进来的更少。就说监督业委会的问题,相关法律也是有的,业主人数达到规定的人数,可以提议开会,罢免等等,业主就可以监督,不是没有监督的规则,主要是业主们难以聚齐,很矛盾,很现实的问题,普通老百姓得为生计奔波。假如说大家天天的在家闲着,都有时间,有问题大家统一意见了,对业委会不满意,立马就可以开会罢免业委会成员,是不是不难?实际情况却很难,团结不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7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委市政府,对于地方的政策法规与国家上位法相悖的问题,难道真的不需要及时纠正吗?还是说我们南充不是中央领导的?

发表于 2021-12-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mala123458 发表于 2021-11-27 22:35
从成立业委会的难,到成立业委会后不能有效解决问题,除开社区 物业这些外部障碍,最主要的问题还是业主 ...

真正热心的当上不,有思考有办法的不想当,有动歪脑筋的想得利的削尖了脑袋想进业委会。这是现实,也是无赖。
看看吵吵闹闹的小区,哪个不是商业,哪个不是有收益。
看得明白的人多。但不想说话的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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