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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规在住宅楼下设置垃圾房导致恶臭污染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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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3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融创观玺台小区五栋的业主,该小区是一个偏居住改善型小区,共有1088户,平均每户按6口人计算,小区全部入住后将达6528人以上。规范要求: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50337-2003)“生活垃圾预测”,小区居民及底商每天将产生垃圾15吨;大于5000居住的小区(或组团)可单独设置垃圾收集房,其建筑面积应为200-300平方米,与相邻建筑间隔自垃圾收集房外墙计算应超过8米;垃圾房的地面应该进行硬化及防渗漏及防腐处理,墙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做到垃圾房通风设施齐备、清洗及消杀设施完善、污水必须进入城市排污管道系统等,严格避免臭气、污水、噪声等二次污染。同时设置地点应尽量避开出入口等。
垃圾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期)》指出,生活垃圾房一期与二期共用位于规划4#1F即现在的5#1F一间,面积约110平方米;同时在本项目的2#3单元西侧绿地设置垃圾房一座。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二期)》指出,项目在规划中4#1F即现在的5#1F设垃圾房一间,与6#1单元约15米,距离在10米以上,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规范规划》(GB50337-2003)要求。详见附图。
垃圾房现状:1、数量不符:根据项目环评报告,本小区将设置二个垃圾房,目前本小区只有一个垃圾房。2:标准不符:现有设置在5#1F垃圾房确实与6#1单元约15米,但严重忽视了垃圾房就设置在现5#楼下一底商内的事实,与现5#1F共墙二面、自墙一面,与2楼住宅拓展区共顶一面,根本达不到规范规定的8米标准,以及其环评报告的10米以上的距离。详见附图。3、垃圾房硬件设施不符合要求:垃圾房无相应硬件配套设施;地面也未进行硬化及防渗漏及防腐处理,墙面未进行防腐处理,无通风设施,无清洗及消杀设施、无污水必须进入城市排污管道系统的设施。因相关设施缺失,工作人员经常在人行道上清洗垃圾桶等,导致地面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市容环境、4、垃圾恶臭对人的身体危害巨大,是严重的致癌物质,垃圾房恶臭气体又特别多,夏季天气炎热,垃圾恶臭导致楼上住户连窗户都不能打开,还导致苍蝇、蟑螂、老鼠等进入住宅区内,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业主诉求:1、要求环保部门责成开发商立即停止加装、升级现有违规垃圾房的配套设施。
2、强烈要求环保部门局立即撤销该小区关于设置垃圾房相关事项的批复,以及相关验收报告,并立即取消设置在5#1F的垃圾房。
3、要求环保等部门责成开发商重新修建合规的垃圾房及相应配套设施,解决融创观玺台花园小区的垃圾问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4、查实该项目环评审批验收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违纪及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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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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