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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青羊区环保局出来走二步:开发商违规在住宅楼下设置垃圾房导致恶臭污染空气[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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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3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青羊区西货站路207号融创观玺台小区五栋的业主,该小区是一个偏居住改善型小区,共有1088户,平均每户按6口人计算,小区全部入住后将达6528人以上。规范要求: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50337-2003)“生活垃圾预测”,小区居民及底商每天将产生垃圾15吨;大于5000居住的小区(或组团)可单独设置垃圾收集房,其建筑面积应为200-300平方米,与相邻建筑间隔自垃圾收集房外墙计算应超过8米;垃圾房的地面应该进行硬化及防渗漏及防腐处理,墙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做到垃圾房通风设施齐备、清洗及消杀设施完善、污水必须进入城市排污管道系统等,严格避免臭气、污水、噪声等二次污染。同时设置地点应尽量避开出入口等。
垃圾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期)》指出,生活垃圾房一期与二期共用位于规划4#1F即现在的5#1F一间,面积约110平方米;同时在本项目的2#3单元西侧绿地设置垃圾房一座。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二期)》指出,项目在规划中4#1F即现在的5#1F设垃圾房一间,与6#1单元约15米,距离在10米以上,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规范规划》(GB50337-2003)要求。详见附图。
垃圾房现状:1、数量不符:根据项目环评报告,本小区将设置二个垃圾房,目前本小区只有一个垃圾房。2:标准不符:现有设置在5#1F垃圾房确实与6#1单元约15米,但严重忽视了垃圾房就设置在现5#楼下一底商内的事实,与现5#1F共墙二面、自墙一面,与2楼住宅拓展区共顶一面,根本达不到规范规定的8米标准,以及其环评报告的10米以上的距离。详见附图。3、垃圾房硬件设施不符合要求:垃圾房无相应硬件配套设施;地面也未进行硬化及防渗漏及防腐处理,墙面未进行防腐处理,无通风设施,无清洗及消杀设施、无污水必须进入城市排污管道系统的设施。因相关设施缺失,工作人员经常在人行道上清洗垃圾桶等,导致地面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市容环境、4、垃圾恶臭对人的身体危害巨大,是严重的致癌物质,垃圾房恶臭气体又特别多,夏季天气炎热,垃圾恶臭导致楼上住户连窗户都不能打开,还导致苍蝇、蟑螂、老鼠等进入住宅区内,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1、要求环保部门责成开发商立即停止加装、升级现有违规垃圾房的配套设施。
2、强烈要求环保部门局立即撤销该小区关于设置垃圾房相关事项的批复,以及相关验收报告,并立即取消设置在5#1F的垃圾房。
3、要求环保等部门责成开发商重新修建合规的垃圾房及相应配套设施,解决融创观玺台花园小区的垃圾问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4、查实该项目环评审批验收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违纪及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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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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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受理,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推送职能部门或属地街道进行核实办理(如该问题我区有管辖权则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如无管辖权则整理相关情况推送对方单位),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网络答复或办理结果公告。
       再次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羊区网络理政办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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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加相关图片
6af9fb8e03d7d97a5deacc2f8586ebb.jpg
38483ff9a81c3bbc39237ae374b7dbd.jpg
规划平面布置图.jpg
规划透视图.jpg
垃圾房实际布置图.jpg

发表于 2021-11-26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黄田坝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物业已积极联系地产方进行强化整改垃圾房设施设备,贴取地面砖,增加防水设施,增加净化设备,随后物业将积极跟进地产对垃圾房后续整改以及及时向业主反馈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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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规划中有的,位置你就没法变了,因为规划是上级审批了的,既然审批了就认为没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是规划了,但是这个规划是错误的。规范要求垃圾房的外墙应该与其他建筑最少保持8米以上。但这个垃圾房就在住宅楼下,臭得很,连楼上窗户都 不能打开。8米以上就没问题。是规划的时侯就没有整对。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car 发表于 2021-11-26 10:12
只要规划中有的,位置你就没法变了,因为规划是上级审批了的,既然审批了就认为没问题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垃圾房维权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252883-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规划是规划了,但是这个规划是错误的。规范要求垃圾房的外墙应该与其他建筑最少保持8米以上。但这个垃圾房就在住宅楼下,臭得很,连楼上窗户都 不能打开。8米以上就没问题。是规划的时侯就没有整对。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黄田坝街办 发表于 2021-11-26 09:41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黄田坝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物业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垃圾房维权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252883-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规划是规划了,但是这个规划是错误的。规范要求垃圾房的外墙应该与其他建筑最少保持8米以上。但这个垃圾房就在住宅楼下,臭得很,连楼上窗户都 不能打开。8米以上就没问题。是规划的时侯就没有整对。只要是在原来的垃圾房上就地整改,不管现在开发商那们整改,垃圾房产生的恶臭是没有办法解决的,只有垃圾房搬起走才能解决根本问题。该问题的具体详细报告已经交到你们街道办周调研员那你了,请你不要乱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21-11-27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房维权 发表于 2021-11-26 14:17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垃圾房维权

规划局都已经通过了,就表示认可规划,所以你说错也没啥用,除非你去起诉规划局要求撤销,否则人家是不会变的。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8 01: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区环保局,该你们出来走二步了,你们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规划审批过程中有无不作为乱作为,如何解决垃圾房问题,切实为民服务。

发表于 2021-12-1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协调青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来信人反映的项目是由成都融创泽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功能为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该项目于2016年8月2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0105201630271号),于2018年11月2日取得《规划核实意见书》(成规核字第510105201850300号),项目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羊区网络理政办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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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法制政管办 发表于 2021-12-1 18:20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协调青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 ...

感谢你对这件事的回复。我们业主通过信息公开方式,已向青羊区环保局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报告。经查阅相关报告及批复,开发商他们自己的环评报告上都说了,该项目共有二个垃圾房,二个都是符合要求的。但是实上只建设了一个垃圾房,另一个已建成的简易垃圾房就建在小区住宅楼正下方,是利用 一个约40平方米的底商作为垃圾房的,相关硬件设施全无。与设计规范要求的垃圾房外墙与其他建筑物最少8米的要求,以及开发商自己说的10米以上距离大相径庭,与面积要求在200-300平方米严重不符。请责成相关部门查实。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car 发表于 2021-11-27 14:37
规划局都已经通过了,就表示认可规划,所以你说错也没啥用,除非你去起诉规划局要求撤销,否则人家是不会 ...

你说的很正确,就是设计规划上有问题,我们已要求他们批准部门撤销该批复。如果不行,我们业主将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要求青羊区政府撤销。

发表于 2021-12-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房维权 发表于 2021-12-2 14:59
你说的很正确,就是设计规划上有问题,我们已要求他们批准部门撤销该批复。如果不行,我们业主将通过行政 ...

要求没啥用,直接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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