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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意见,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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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2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国的光荣传统。当前,我省关于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各项优待政策较为零散,基层在落实相关优待政策时不够全面彻底。同时,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原有的优待政策已无法适应当前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需要。

刚刚印发的《实施意见》共分五部分,明确了优待工作应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的主要原则,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在全省营造爱国拥军、尊重优抚对象浓厚社会氛围,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

优待内容上,四川提出了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优待、文化旅游交通优惠、其他社会优待等7个方面的优待内容,对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中提到的内容进行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更加贴合我省实际;在兼顾普惠与贡献的基础上,统筹设计优待项目,明确了不同对象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同时,《实施意见》建立我省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围绕7个方面优待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便于执行操作。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分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5类,共计115条。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能更好地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党和政府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对于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形成拥军优属的价值导向和浓厚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正向作用。下一步,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结合《实施意见》的出台,加强各项优待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四川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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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09: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父亲是以前的老兵,在部队受伤然后回家领导叫我父亲在家等消息?至今每月都没有领过工资并且现在还病多,难道这就是对以前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一个老兵的优待和照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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