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军转干部合理合规的办个事情好难!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广安市集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中的排名第三的“物业管理差”,现恳请广安市纪委督促华蓥市住房建设局认真履职: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办发〔2016〕53号)第三大点第(二)点“对于私家车、单位用车等零星电动汽车自主配建的充电桩,要在遵循国家及地方充电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前提下,由车主自行改造、建设,县级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电力接入、条件预留等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五点第(二)点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并指导做好充电设施建设施工管理和检查工作”。政府应该帮助我合理合法合规安装充电桩。 我家住凤凰城,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想在自己的车位安装家用充电桩,向四方电力公司申请并查看现场后同意安装,但需要物业盖章同意,物业借口说车位交给开放商管理,我又联系开放商,连续好几天不接电话,后面我被迫给广安“12345”电话求助,“12345”先转给国土局,后又转给华蓥市住建局办理,这两个部门都没有来现场处理,都是电话和我联系,并且只是把开发商电话给我,让我自己去联系开发商盖章,尤其是对广安市集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中的物业管理差都不知情,广安“12345”形同虚设,没有帮我解决合理诉求,还不耐烦挂我电话祝我“生活愉快”。 如果不能安装,四方电力为什么同意?为什么凤凰城负一楼停车场安装了一个私人用的充电桩(很可能老板自己违规安装的,有手续没得?为什么负二楼停车场可以安装那么多摩托车充电桩?我电动车也是家用电啊.....这些问题,华蓥市住建局了解过吗?住建局工作人员懂不懂政策?你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怎么开展的?如何为民办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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