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四川手机报

“青花椒”案被告店主收到1万元赔偿退款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31
简直想钱想风J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31
我已注册了所有中国常用汉字。以后谁要敢用中国汉字,我就起诉要他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31
我要是把全球货币债券的名称全注册了,是不是所有金融机构都的给我付钱?再把地球注册了是不是所有人住地球上都得付钱给我?工商机构到底怎么想的?其中有多少猫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30
商标管理部门经办商标注册的人可能不知道青花椒是何物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30
青花椒是食材名称,不应该用食材名称注册商标,这是商标法的漏洞,更不应该用青花椒做店招,应该撤销,食材名称就该是食材名称,回归它应有的位置,不能被惯用,不然,以(中国)两字命名的企业,那又是谁倾谁的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30
这样的公司,脸都不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30
我先说个人观点是不应该赔,但这家公司也没问题啊,这应该是有关层面的事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30
四川人经后不能叫青花椒了改叫"绿花椒",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9
法院居然这样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9
法律人人守!青花椒,云津特产,那么该不该赔,云津人民说了算!那么大米,袁爷爷的,所有人都要赔!人是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9
“面条”我已经注册了,谁敢用“面条”两字,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9
“面条”我已经注册了,谁敢用“面条”两字,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9
社会经济秩序要好,首先执法部门的水平就应该提高,像这种一群人、几十年、几代人的经营打下的江山,不应该让心怀不轨的人占便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9
商标注册管理部门应该对某些企业用生活用品常用名、地名等为商标的注册禁止,同时注册时核查对方企业是否合法经营该产品,对纯注册商标未从事实际经营该涵盖内容的驳回,否则啥时候谁用“鸡蛋、回锅肉、串串、麻辣烫……、火锅“”等都会被起诉。禁止的目的是防止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商标、倒卖商标、诉讼牟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8
就不该以地名,实物名注册。要不然注册者很容易找到借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8
可以注册个红辣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8
注册xxxxxxxxx我想起诉谁,就干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8
法官怎么判决的,竟然还真有人赔钱了!我很想说点什么,可我什么也不敢说,我怕一不小心说了什么字眼又被有心人告我,法官又判我赔钱可咋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6
不像话!有恶意碰瓷的主观臆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4 12:26
我觉得不该赔,因为青花椒本来就是个物品,人人可以用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