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青花椒”三个字而言,是一种食材的广义名称,也是三个汉字(或叫中文),而且有多种字体,是全民共有文化资源,并非商标。所谓商标,应该是一个企业(或组织)由独特的名称、图案和文字构成,仅代表这个企业(或组织)及其商品的唯一性,具有唯一性的才是商标,注册了就受法律保护,未经允许而使用就是侵权。反之,如果“青花椒”三个字没有特别的名称、字符、图案、形状,只是普通常规常见的几种字体,就不应该成为是谁的注册商标,谁都可以用。试想,要是谁把“饭店”“酒店”、“自行车”“汽车”、“鸡”“鱼”……给注册了,会是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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