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中央和人民政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推出了一系列事关民生的重大政策和举措,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四川也有8000家职能部门在这个平台上回应群众诉求,极大方便群众办事。
我们家的私房当年被征占拆迁了,后来住进了恒德路10大院的公房又遇到房改,极需要一个证明来交给公房管理单位。否则,就要用高价才能将公房买回来成为自己的房子。房改时,单位职工购买只有几百元一平米还有按工龄折减。那个年代征占拆迁私房,没有赔偿一分钱,说是支持国家建设。我们相信人民政府也不会出台这样不合理的政策,让我们用高价买回来,听说成都有一个成本价的说法。我们家的私房是爸爸解放前来成都拉架架车下苦力,省吃俭用慢慢挣来的,所以我们要据理力争。因为私房,爸爸后来成为成都市量具刃具厂工人,也没有在单位分有房。
2001年公房管理单位在我们家房门上贴了一张未盖章视为送达到的通知,让我们填写调查表,办理购房产权。问及私房怎么办时,让我们拿证明来。不知道是不是前面的省单位没有把相关档案移交给这个房管单位,反正这个单位的很多人都说我们不该住在这里,也从没有享受一点福利,象改煤气、改供电方式均要我们出钱,该单位职工则免费。这也让我们心里不舒服。
让我们自己拿私房证明来,对这个事情怎么办一点都不懂,真是很难。爸爸经过多年的辛苦,总算是收集到一些证明材料了,但是不知道找谁或者哪个政府部门来认定开证明,最后带着遗憾离世了。当年征占拆迁我们家私房所在地张家巷86号时,省的单位只发了一张老式铅字打字机打印的搬迁通知,并未提及私房,只提及依据(成建发(1973)151号文),当时被拆迁的6家人中只有我们家保存这个通知。从我们查找到的这个文件,这个拆迁单位也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办赔偿损失一分钱,口头承诺职工宿舍修好让我们搬进去并没有对现,让我们住进的小食堂饭厅隔成的临时房间,还收了房租。这样住了近十年,1982年又换了一个省单位要在那个小食堂临时住房处修职工宿舍了,把6家人分散安置。最先想让我们家住到马鞍东路修来安置马鞍大队农民的一幢里一套小二间,我们根据当时家里的情况,认为不适合,所以没有同意。为这事我们还给市政府写过一封信并收到了回函。所以,这个省的单位才把我们家安在了马鞍西路(现在的恒德路10号)14栋一套小三间房子里。现在这里变为一个省大企业管理。
我们收集到的证明材料除上面提及的,还有派出所、社区及证人证词。希望能够听到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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