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为了保护商标品牌,制裁假冒伪劣产品,规制仿名牌的企业行为,设计了严格的法定赔偿。由此,也给不良商家、不良律师、不良法官留下了可乘之机。他们把这种可乘之机变为了商机,变为了一条谋财之道。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
从逍遥镇胡椒汤、潼关肉夹馍、青花椒、韩艺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艺匠”商标侵权案中可以看出,(可以在裁判文书网查询)所注册商标均是家喻户晓、代表地理标志、调味产品、职业特征的群众语汇,根本不具备《商标法》规定的显著特征。注册后均是为了索赔。还出现了商家与律师相互串通,违反《律师法》及相关诉讼收费规定违法代理。违反了律师忠实于法律的职业规定。不良律师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不是申长正义,维护公平与正义,而是为了敛取不义之财不择手段。
为了应对商标恶意注册、恶意诉讼非法获利的行为,我个人倡议成立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蓝天救援组织,由有社会责任感、有法律知识的人组织起来义务服务被恶意诉讼的商家。规制越演越烈的商标恶意注册、恶意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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