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古蔺县公安局接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线索称:古蔺县某建设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无故拖欠100余名民工工资高达300余万元。
古蔺县公安局立即对线索展开核查工作,经查:2020年9月,李某易、李某元所经营的建设公司,中标了古蔺县某生态公司的养猪场项目,并且雇佣了184名工人进场做工。在生产经营期间,建设公司无故拖欠民工工资数百万元。2021年8月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其送达了《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支付令书》,但李某易、李某元以各种理由未支付工人劳动报酬339万余元。
古蔺县公安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成功为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0余万。
截至目前,建设公司已经收到了大部分工程款项,但依然拖欠工人劳动报酬220余万元。
李某易和李某元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古蔺县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欠薪追缴工作也在抓紧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