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前,江枫国际小区物业服务人四川佳发物业有限公(以下简称佳发物业),自入驻小区以来首次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这本来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应该得到小区业主点赞,但是从佳发物业在小区公示的内容看却存在三个问题,严重损害了业主权益,具体如下:
一、公示的收费标准擅自提高。根据蓬安发改收费[2019]18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蓬安县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企业服务等级为三级,其政府指导价标准为多层0.4-0.6元,高层0.7-1.00元。佳发物业公示的服务等为三级,但公示的执收标准为多层0.65元,电梯1.20元。
二、公示的收费依据于法无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应该取得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应该是批复文件而不是临时业主规约。
三、公示未明确服务标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应该公示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综上可以看出,佳发物业所公示的收费信息,缺乏诚信和专业水准,特别是佳发物业在未和业主协商的情况下直接制定公示的收费标准,均已超过政府指导价格。这既不符合有关文件精神,也直接损害了业主权益,更人为地制造不和谐因素,加深了业主和物来服务人之间本来固有的矛盾。为维护自身权益,特以网络形式反映情况,请住建局相关股室能督促佳发物业能虚心接受慎重对待,切实按蓬安发改收费[2019]18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蓬安县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