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大V都在说新交规,我也来凑热闹,说说4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交规,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些什么不一样的体验?
首先,我说一下最大的大快人心:
一、自私自利的远光狗,不管对面车的感受滥用远光正式的明确的,相较之前提高了处罚标准。此举增加了滥用远光的成本,让我们夜间行车更加安全。
二、堵车时自作聪明的逆行插队车辆,也是正式的,明确的,提高了处罚标准,和滥用远光一样,3分100。作为导致加剧拥堵的“老鼠屎”,以前交警大概率是劝诫,现在可以直接有根有据的开单处罚,挺好。
三、高速公路/快速通道上的快车道龟速车辆,一直以来都是节假日期间引发车祸的元凶!现在低于最低限速行驶也将被处罚。只是好奇,这个低于最低限速行驶,是见一次处罚一次,还是一天处罚一次?还有就是,前车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后车正常行驶导致追尾事故,能不能判前车责任?
四、高速公路/快速通道上超速低于20%将不再扣分,弱弱问一句,会不会罚款?我感觉这个挺好,我跑高速经常定速巡航120,如果前车低于我这个速度,我一般会选择超车,为了安全、快速的超车,很多时候时速都会超过132,以前吧,运气不好遇见测速卡口…3分200没有了。现在应该不会这么悲催了。
五、驾驶证卖分一旦发现,是直接扣除12分,而且多次记满分的驾驶员,在考试时将采取增加科目,增加学习时间的手段来让违法驾驶员得到深刻印象。此举直接让那些经济实力较好的违法驾驶人,深刻体验到怕什么来什么,买不了分,你就自己上,你钱多没用,就看你时间多不多?
不过新交规也有一些遗憾,比如说凭什么全国通行遮挡、污损号牌只扣9分?我知道,这个有利于北方,北方冬季冰雪路面较多,号牌确实有几率被冰雪遮挡…但南方???凭什么?
还有,新交规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提高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的成本,应该明确举报渠道,处罚标准应提高到扣12分!唉!看来只有等下一次新规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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