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南充中环岛小区因资金问题几度烂尾不能按时交房,没有达到交房验收条件,业主没办法提前把房子接了,南充横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么算物业费是否合法合规?
网友说已经有部分接房业主交了物管费,并开了收据发票,2月16日打电话向该小区物管询问,对方称“后面无论什么时候接房的,都从去年11月开始收取物业。”也就是说该楼盘几度烂尾之后还有多栋处于停工状态,且不知何时能接房,“为什么物管费先行,对后面接房的业主是否公平?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笔者特意查了相关资料根据相关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新买的房子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自房地产商向业主交房之日起,计收业主的物业管理费。
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交房延期的,延期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
业主自己原因导致收房延期的,责任自负,仍按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期计算物业费。
结语:
交物业费以开发商地交房时间为准,通知交房时间为准,这是法定地时间,也是法院也会支持这个交房时间,只有达不到的交房条件,那么业主就需要问开发商出具综合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才能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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