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楼主 万科员工“徐衫事”先生:
你好,我是城花业主,你们万科物业公司说的问题我们都理解!
1、你说:“小区急需业委会成立来维持正常运转”,这个额我们坚决支持,且我都投票了,“我们小区99%的业主都支持“合法合规”成立业委会!!!”这个不用质疑。 当然成不成立是业主自己的事,能成立则成立。原计划20天内投票结束,但是居然70%的也会转速都不愿投票支持,导致延长到3个月,但业主还不愿意投票,业主不愿就不投,而街道办和社区居然上门劝说、电话劝说,天天骚扰业主,直到业主投票为止,这就不应该。
至于有没有业委会七是和小区运转没有直接的关系,成都市、四川省70%以上的小区都没有业委会,照样运转得好好的,所以,你这句话在逻辑上和实践上是完全错误的。
2、你说小区“停水”等也和业委会没有多大关系,维修出现问题,导致停水停电等,完全是你们万科物业公司的责任,是你们公司管理不善,只拿钱不怎么干活导致的结果,次奥曲每年1000多万元物业费,800多万元公共收益,还有我们业主出钱养了几十位员工在小区做生意;卖米。卖油、卖纸、搞装修、卖摄像头、卖牛奶、开公司、卖业主信息资料等等,每年几百万,这些都可以直接闹来维修,而你们主要是“收钱第一名,干啥啥不行”,才导致你上面说的那些状况---
3、关于用维修金维修问题,是严重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选项。 目前你们万科要求用维修金维修法律上是可以的,但这不是一个好的选项,当下它是一个劳民伤财、费力不讨好,且严重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选项。前面还有至少五、六个比用维修金优秀10倍以上的选项,故你说成立业委会来用维修金这个理由非常奇葩。(具体看图片,转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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