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位于营山县永乐街17号欣欣家园1幢楼下的3号门市【小区公共的监控门市】,摆放遗体,设起灵堂,毫无遮挡,门市外围满了人,焚烧的纸灰满天飞,人行道被非法占用,过往行人只得绕道而行,已严重妨害了公共秩序。门市附近的商家有的关门停业、有的怨声载道,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已严重妨害了公共秩序,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罚 则的第二十一条: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发〔2013〕41号)要求,所有治喪活动必须在殡仪馆或经批准的殡仪场所进行,坚决制止在小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和未经批准的其它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办喪扰民。因此,恳请营山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时对上述丧事活动予以管理。
另外还有一个疑惑?
这本是政府修建的安置门市,用于安装的公共监控,社区为什么允许停放遗体设灵堂???
在此呼吁:城市的文明形象需要大家构建,文明行为也需要大家遵守,当然对于那些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文明行为甚至不法行为则需要政府部门的及时制止并加以惩戒和教育。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妥善处理,还周围居民一个安静的空间,还附近商家一个正常的经营环境,还城市一个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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