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461|评论: 4

[群众呼声] 市中医医院应以患者为本而不是利益至上[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3-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中医医院应以患者为本而不是利益至上
     以前总听说老百姓看病难、治病贵,特别是对医院重复检查群众深恶痛绝,近日我亲身感触了一下。2月26日,我因血糖血压升高身体感觉不适到市中医医院回风院区住院治疗。上午按照主治医生开具的CT、心电图等几个体检项目检查单我做了检查。3月4日,我接到一用人单位的电话要我尽快到市 (区)三甲医院做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我想自已住院正好做了部分体检项目,于是我叫主治医生在已做过的项目上勾了一下,剩下没做的项目于3月5日上午又交费进行了检查。3月6日,我将复印的体检病历资料复印后到二楼体检科登记窗口咨询能否将我已体检过的项目检查情况纳入报告,不再重复做已做过的项目?被告知体检科单独运行,与其它科室信息不相通,只有在体检科登记交费的项目体检报告才能出结论。我又问工作人员:同一患者,同一家医院,同一体检地点,同一体检设备,同一体检医生所做检查结果怎么就不能互认呢?在高信息化,智能化的医院同一患者的相关信息怎么就不能互联互亨呢?比如象核磁共振(我这次没做),cT等不仅价格昂贵而且对人体有辐射风险和危害的项目,非要咋天做了,今天又做吗?另一女工作人员听了我的质问很友善地叫我把复印的体检资料交给她并说:我们可以把资料放进体检报告里但不能出体检结论。其实这背后的原因大心知肚明,和其它重复检查一样,现在医院是“患者”,病因是人民币,患者是“医生”,群众看的明明白白。垦请巴中中医院以人为本,把提高医德医技和治病救人放在第一位,否则广大群众真该给你们开方下药了!我以及全家三四个人都是中医院的老病号,我将持续关注医院的有关改进情况和医疗服务情况,我相信这不仅是我的呼声更是广大群众的心声!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3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2-3-1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上河人”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经核查,未发现您本次在市中医院体检存在重复检查项目,您可将检查报告和对应支付的费用明细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核对。
     二、健康体检要求受检人在规定时间内和未经治疗的情况下接受医学检查,才能客观反映受检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您已经过一周住院治疗,身体健康指标和直接体检的健康指标有差异。
     三、体检报告一般是提供给第三方用人单位或企业参考,具有身体健康情况的证明作用,体检报告必须具有体检时段身体状况的客观性。您要求将住院期间的检查报告作为体检项目,不具有在健康体检前提下对您健康情况评估的客观性。
      四、市中医院已明确告知您,使用住院检查作为体检参考依据可能导致体检结论不被第三方认可。医院根据您的住院治疗实际和要求,结合住院检查于3月8日为您出具了体检结论,并附上住院检查报告和部分体检检查报告。
       感谢您对巴州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巴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9日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2-3-12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卫健局:
       3月7日,我发帖“市中医医院应以患者为本而不是利益至上”,今天看到回复,感觉政府监管部门还是比较重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比如病情发展较快的肿瘤患者,出于掌握最新病情、避免误诊,即便是患者出具了最近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有时候医生可以要求患者重新进行检查。为此《管理办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以及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不同医疗机构很多情况下检查结果都可以互认,我是说我在同一医院、同一患者,同一家医院,同一体检地点,同一体检设备,同一体检医生所做检查结果怎么就不能互认呢?在高信息化,智能化的医院同一患者的相关信息怎么就不能互联互亨呢?比如象核磁共振(我这次没做),cT等不仅价格昂贵而且对人体有辐射风险和危害的项目,非要咋天做了,今天就不必做了。但是咨询台、相关检查科室都回答住院检查了只要没有在体检科缴费就住院检查结果就不能写入报告。普通老百姓包括我只知道ct、彩超、磁共震医生拿出来的片子和结论就是一样的,除非时间太久,给病房医生是病历,给体检医生就是检查结论。
     我没有说我这次住院检查与身体检查有多少重复检查重复收费,经过对比只有全血图五分类、心肌酶谱这两项分别做了两次,收费两次。

 楼主| 发表于 2022-3-12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卫健局:
       3月7日,我发帖“市中医医院应以患者为本而不是利益至上”,今天看到回复,感觉政府监管部门还是比较重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比如病情发展较快的肿瘤患者,出于掌握最新病情、避免误诊,即便是患者出具了最近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有时候医生可以要求患者重新进行检查。为此《管理办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以及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不同医疗机构很多情况下检查结果都可以互认,我是说我在同一医院、同一患者,同一家医院,同一体检地点,同一体检设备,同一体检医生所做检查结果怎么就不能互认呢?在高信息化,智能化的医院同一患者的相关信息怎么就不能互联互亨呢?比如象核磁共振(我这次没做),cT等不仅价格昂贵而且对人体有辐射风险和危害的项目,非要咋天做了,今天就不必做了。但是咨询台、相关检查科室都回答住院检查了只要没有在体检科缴费就住院检查结果就不能写入报告。医院有哪一个科室、哪一个医生、哪一个工作人员给患者一个解释?普通老百姓包括我只知道ct、彩超、磁共震医生拿出来的片子和结论就是一样的,除非时间太久,给病房医生是病历,给体检医生就是检查结论。
     我没有说我这次住院检查与身体检查有多少重复检查重复收费,经过对比只有全血图五分类、心肌酶谱这两项分别做了两次,收费两次。住院检查共11项,门诊体检共5项,体检报告没有将住院体检的结论写入其中,如果要写入结论哪怕拍的片子和检查结果一样肯定重复体检。
                  
发表于 2022-3-13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人单位是招收航天员吗、这体检要求如此严格?


要求受检人在规定时间内和未经治疗的情况下接受医学检查,才能客观反映受检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您已经过一周住院治疗,身体健康指标和直接体检的健康指标有差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