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案子由来吧,我是店家,餐饮店,有人给我供菜供肉,刚开始三个月有单具,后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当时以为是老乡他不可能整我害我,到最后他算计我了,差不多一年以后他起诉我还差他钱,问题是他没有证据,我没人收货签字,就凭有个群微信上要货,但是结局你们想不到,青羊区人民法院以我没提交任何证据,高度盖然性支持他的诉讼请求!我电话有录音,能证明!
实则人家老丈人就是青羊区的人,法院能以我微信下单,结了款就认为是交易习惯!把证据弄丢了,而且一审法官也承认,她电话里问我提交了什么?他写多少就得给多少?合同法那条规定!二审我提交了证据!六月份受理,今天三月八号给了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哎!公平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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