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德阳市区泰山北路二段301号附2号小区业主,我们小区的天然气,下水道和自来水管道都被一楼的违建压着,一楼的业主不配合,导致小区旧改无法顺利完成,我们找过相关部门,他们都是不负责任的敷衍过去,走形式而已,没有做到有据可依,有据不依,执法不严等,还有我不知道,我们的领导部门和领导,成天到底是为谁服务,是不是只是为少数损害多数集体利益的少数人服务,还是为大多数人民服务,或者是上班只是报个到,在办公室玩手机 吧了?八部门在旧改前联合出了通知,并限期拆除,但八部门不联合执行,而导致我们小区旧改无法完全改造,请问,国家和政府为了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和谐益居,花那么多钱,如果改成不伦不类的,况且如果天然气管道已经有40年,没有换,管道已经生锈穿孔,漏气了。我想问一下如果发生像胡北6.13事件一样的情况,谁来负这个责任?所以我再次垦请有关部门领导重视我们小区的民生,抓紧时间落实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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