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消水镇人民政府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骆某春、骆某义、骆某、阳某林、骆某强5户,其中骆某春、骆某义、骆某强3户为非贫困户,均享受了一般户住房改造政策;骆某、阳某林为已脱贫户,骆某享受了贫困户的易地搬迁政策,阳某林享受了贫困户的D级危房改造政策,两户在普岭街道均无房,骆某、阳某林2014年被评定为贫困户,于当年底脱贫。原普岭乡伞坝村为非贫困村,伞坝村8社共计23户,其中21户为非贫困户,另2户为已脱贫户。
骆某辉长期在成都务工,回老家后也并未在自己家居住,而是居住在其兄弟普岭街道的家中,骆某辉的母亲也一直居住在其兄弟家中,骆某辉母亲2021年在普岭街道去世,并未在老家操办;骆某林、骆某华的母亲张某星居住在其大儿子骆某洪家中,老家房屋年久失修已垮塌,凡是符合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可以按程序申请办理。
经调查组走访在老家种菜的4户,均表示自己长期居住在普岭街道,不在老家居住,老家房屋主要是老家种地时用于堆放农具。
截止目前,全镇还有约104公里社道路未硬化,已经全部纳入村社道路规划,待政策落实后有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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