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我通过成都市政府书记信箱渠道,向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了:“位于武侯区科华北路58号亚太广场沃尔玛商超销售的“牛栏山”酒精度:42%vol和52%vol两款固液法白酒,其标签宣称为陈酿白酒和珍品.陈酿,均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同时还提供了相关的法定依据来佐证我投诉的依据。 我通过查询成都市政府书记信箱留痕发现,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7日也收悉了相关投诉(工单)并表示:“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事后,我们虽然电话沟通过几次,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皆以调查为由,毫无实质性的结果,该投诉至今已有三月有余,我既没有收到是否受理决定书,也未获悉针对该投诉的处理意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号令相关规定,故我质疑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待消费者投诉一事上有推诿和懒政之嫌,所以我给了该局一个差评。 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其位、谋其政”,切实践行“责任担当”。不要因为投诉而不为或不敢为,就忘了自己的职责所在,长此以往会让消费者寒心和失望的,其公信力和权威也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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