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网友称:“陈寿路239号通道执法不公”帖子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针对您在网上发表关于“嘉陵区综合执法局对于陈寿路239号的通道执法不公”的帖文,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依据原南充市城乡规划局南规函【2013】85号《关于对移交何小平占用公共通道建设门面房行政案件的回函》文件的阐述。2013年,原南充市城乡规划局对该案已派执法人员现场踏勘,查阅了规划审批、竣工测绘等资料及产权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也明确阐述了该小区1号楼(原A幢)237号、239号附1号、239号附2号是经审批修建的,并已经取得相应权属证书。现在的239号是进入239号附1号、239号附2号的通道,239号既不是门面也不是小区的通道。
另,针对您称我局执法不公的问题。该函件也阐述了房屋产权人何小平在现239号二层平台搭建彩钢棚系在“有福小区”商住楼竣工验收后的违规建设。2013年原南充市城乡规划局执法人员在调查、踏勘时变电房、239号通道、平台等设施均已存在,未认定变电房、239号通道、平台等系违规建设。目前,我局对已认定的违规建设部分予以依法拆除完毕,不存在执法不公的情况。
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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