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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荣达印象

[群众呼声] 检举广安区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吴承光枉法裁判违背事实的违法行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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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png 缔约.png
重新缔约,百度还搜不出来。
用我那朴实无华的中文理解能力,分开看一看。
该法官如此玩弄文字游戏,害怕说成重新签订合同,老百姓看得明白。

202103fdhccsc0z8qqs6q8.png

就算要缔约,订立条约,你怕是要跟我商量哈噻。
泰康给我发条短信:快点给我签字(没得合同内容,不显示对投保人公平与否),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这算不算强制缔约,7号文件作为银保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上位法。依据《合同法》、《保险法》。(看该法官第一条枉法事实)我依法履行生效多年的保险合同,该法官居然知法、懂法,却如此草率、走过场。

身为人民法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法官的基本职业素养哪里去了。
转保短信.png
这短信没给合同条款、那链接进去就是让你人脸识别强制转保(应该有很多不明真像,被忽悠转保的吧)。

保险公司这操作是欺骗、欺诈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2-5-1 22:39
我家那个案子也是她判的,判决书都是前言不搭后语的,正个判决书读完,都没明白吴法官要表达什么意思,广安 ...

该法官的水平,只能说明平时在专业领域的劳动付出还不够多!

发表于 2022-5-3 17: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法官判决没得问题。不服的话各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上诉。任何一个判决,肯定有胜诉和败诉方。不走法定程序而只是在论坛吼几句,怎么依法治国?二审判决不服还可以申请高院再审。

发表于 2022-5-3 2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坑儿,保险公司还能有为人考虑的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22-5-8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甘鄂姐 发表于 2022-5-3 17:18
我觉得法官判决没得问题。不服的话各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上诉。任何一个判决,肯定有 ...

这几天没仔细看吧,该法官全在枉法

 楼主| 发表于 2022-5-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薄宰抄 发表于 2022-5-3 20:26
都是坑儿,保险公司还能有为人考虑的情况?

真的坑,防火防盗,防泰康。因为中国的法律也没普及到广安

发表于 2023-1-14 12: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广安两级法院和四川省高院的法官故意裁剪证据,混淆基本事实,枉法裁判,官官相互,深受其害,我正打算向上举报和申诉,有谁知道四川省检查院的正/副检查长、四川省高院的正/副院长、广安市检的正/副检查长、广安市中院的正/副院长、四川省人大、四川省监察委的名字和联系电话?2)我是外地人,想问四川省高院和广安市中院的院长接待日是哪一天?3)减少冤假错案只能依靠法制改革,建议大家向人大法工委提建议,基本事实改由来自全国各地的随机抽取的10以上人民陪审员认定,法官只管法律适用,加大关系案/人情案的成本,从而减少冤假错案。

发表于 2023-1-28 18: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广安区你要维权,确实困难,法官也是国家机器,如果什么都要依法,吃亏的绝对是老百姓,因为我们都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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