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家住北碚区的田先生向阳光重庆咨询:《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都有对违规占道停车进行处罚的条款,有时是城管执法人员锁车罚款,有时又是交巡警开罚单。占道停车究竟该谁管呢?对此,北碚区市政局和北碚区交巡警支队分别进行了详细回复,并就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了解释。
一、属于市政局管辖的占道停车情况
1、在城市道路设施上,出现下列行为的,由市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在人行道上冲洗或行驶机动车;
(2)私自设置占道停车点;
(3)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有泊车位除外);
2、市政管理部门针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道情况的处罚标准(北碚区市政局提供):
(1)初犯者,由市政管理部门发放“机动车占道警示卡”。
(2)屡犯者,但悔改态度较好,罚款50元。
(3)屡犯者,但未认识到其错误的,由市政管理部门锁车,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50元。
(4)屡犯者,抗拒执法的,由市政管理部门锁车,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200元。
二、属于交巡警管辖的占道停车情况
1、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1)在城市道路上,出现下列行为的,由交巡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A、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
B、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
C、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 米以内的路段停车。
D、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
E、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
(2)处罚标准
有上述行为的,罚款5元,记2分。
2、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
(1)在城市道路上,出现下列行为的,由交巡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A、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B、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
(2)处罚标准:
有上述行为的,罚款5元,记2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3、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
(1)在城市道路上,出现下列行为的,由交巡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A、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
B、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
(2)处罚标准:
有上述行为的,罚款2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六个月以下。
根据市政部门和交巡警支队的回复,我们得知: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车的应由市政部门处理;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违停的应由交巡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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