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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天湖美郡“交房”即“交证”[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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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7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于2019年7月6日与广安中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2年4月20日缴纳了大修基金及购房契税;
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2年4月28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售楼部于2022年5月31日告知我可以领取房产证了,我于2022年6月7日到销售部去领取房产证,但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到物业公司去领取房产证,他们已经交给物业公司了。后我又到物业公司去咨询领取房产证事项,物业工作人员说必须要缴清本年度物业费、建筑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费、车位清洁费后才能给予我房产证。我遂当日向12345反映此事情,6月12日我仍未得到任何回复,于当日再次拨通12345热线,12345说相关部门已经给业主回复了。“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业主的房产证,并引导业主履行缴费义务”我于6月17日再次到物业公司领取房产证,得到的答复还是必须缴纳各种费用后才能发放房产证。
我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中,第六章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十八条交付时间和手续中第四项交接程序中约定“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服务契约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接手续的前提条件”
为什么开发商要把房产证交给物业给公司,物业公司凭什么以我未缴费不给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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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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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4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业主房产证。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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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6-17 19: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6-28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2-6-24 18:00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光督促有什么用?我的房产证依然拿不到!

发表于 2022-7-7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房就交证,难道不属实

发表于 2024-8-25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2-6-24 18:00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们这个区住建局,好像那个出头鸟一样,怕被枪打处理事情总是模棱两可,要么不归我管,要么我帮你催了,绝对不能给你把事情解决的漂漂亮亮的~为你们这样的局鼓掌

发表于 2024-8-25 12: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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