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宗林,是巴州区凤溪镇小河村二社村民,现年64岁,2017年在我村投资的企业因产业发展需要修建两个水池,找我们当地村民商量,并签订合同总金额三万元修建蓄水池,后因企业经营不善倒闭,蓄水池修好后并没有支付给我们约定的劳务费,此事就此搁浅未解决。
2018年新农村建设,为了确保广大村民的饮水安全,需要集中修建蓄水池,凤溪镇小河村村委会将新农村聚居点修建饮水工程承包给刘勇修建,刘勇在未于我们协商的前提下,就将我们修建的蓄水池使用,从2018年使用至今没有给我们支付任何款项,现在政府告诉我们说刘勇给我们支付6000元就算解决此事,可我们当初修建蓄水池花费了两万余元,给我们6000元连材料费都不够。甚至有政府工作人员放下狠话告诉我们就这6000元爱要不要,随便你们到哪里去告,我们曾多次找凤溪镇政府和小河村村委会协商解决,可是无人问津,请问这刘勇是哪位领导的亲戚朋友?上级政府拨付的饮水工程专项资金进了谁的口袋?凤溪山高皇帝远,百姓有事无人管,官商勾结黑心肠,求告无门泪两行。这都是我们起早贪黑修建的蓄水池,我们只想要回我们的血汗钱,望上级政府领导帮帮我们,为我们解决为盼!如有司法界善心人士愿意帮助我们维权请联系我们,本人联系电话159****7841。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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