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判决的案子{(2020)川13民终3488号}知道你违背了入党宣誓时那颗心,但没想到到强制执行了,还官本位作祟,我想案件当事人贾英贾强民跟你们的关系再好,也请记住南充市属于中国,任何事情是敌不过中国法律,也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想想你们南充市政法系统被抓的那些人。老祖宗有句话说的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政法系统的严重腐败才有了2021年的全国政法整顿,本应该规矩做人,干净做事,但到今天你还在强制执行当中为对方找退路,我想认真当个杠精来像周法官的行为准则学习学习并理论理论。先拿判决来说 1:按日常生活准则判断微博为李雨涵所发。 第一:李雨涵户籍地为茶盘乡湾凼村 设案微博为茶盘乡湾凼村、就认定是我、那么原告周代清户籍地也在此你为什么不认定是她呢?你姓周周代清也姓周/贾英老公以及她本人贾强民的职位跟你们检察院法院系统都很熟我以日常生活准则是否可以判断你办了关系案人情案?所以才让你在开庭前就无视中国法律法规不做庭前通知就网络直播开庭?并进行了如此离谱的审理方式方法? 第二:不是邻里纠纷当事人不可能能叙述的这么详细也就是我在此论坛发过的那篇长文(感兴趣的可以去翻翻有轻微改动)在一审二审时对方律师都拿出来了我递给省纪委转交给天府银行的举报文件、请问律师是怎么拿到的?实名举报文件原件为什么会出现在法院?咱们是否又可以以日常生活准则判断贾家复制了内容发在网上而且还靠关系让天府银行纪委知法犯法泄漏了我的实名举报文件? 第三:我未能举证为什么这些短信截图会出现在微博、我有说过贾英跟我妈妈的短信截图我有报警过发给营山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刘跃如,你为什么不按照日常生活准则来判定是不是刘跃如泄漏了?走过场是不是应该去问一下,像一审法官的专业度多学习一下,一审法官还去了解了之前我们发生过什么、还知道去像当地公安系统了解事情的起因,虽然你是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但处事如此草率我在此打个问号,贾家自称是名誉权受损的那一方是否举证了如何名誉受损的?你有要求他们举证吗?至于你描述的各种图片视频这些在营山县公安系统都有,就好像贾慧贾英短信深知我家所有人信息,按日常生活准则会不会是他们靠关系取得并发了微博呢?一审法院受理后并仍称其是李雨涵,这不是好笑吗?他前面都做了那么多再继续这么做不是更好的可以诬陷我,贾建民吧啦啦的…未经相关部门认定、按照你的的行为准则没让你推理一下一个共产党员干部家庭为什么会认为我一个生活在北京上海的人会羡慕他们家有钱?正好她的哥哥贾建民被举报私吞国有财产导致这家企业的员工老了老了还在为了碎银几两到处奔波维权?检察院的检察官说他一年只有十几万工资而为什么贾家奔驰奥迪各种车人手一台?检察官跟你这个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没有这么豪吧?就你的行为准则来说这个时候你没站在老百姓的头顶上去看待问题?一个党员干部从19年就说我羡慕她家有钱,到今天2022还在说他家有钱?我反问了一下党员干部到底多有钱能让我嫉妒?贾慧贾英多次强调他们家在南充有钱有势她是民营企业家早已实现财务自由、我按照你的生活准则来推理他们家当官的让自然人财务自由,有问题吗?不然按四川省成都市的党员干部工资怎么买得起这些车这些房的?就好像南充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跟我沟通的时候最开始就告诉我,他不是本地人他也不认识这姓贾的一方,抗诉成功与否他都得不到什么,站在心理学的角度我是不是又可以套用你的方式方法来一句“检察官在故意说这些给我听是因为他已经受到了干扰并有了明确的动机”但我想咱们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不能这么草率的去歪解别人的一句单纯聊天的话语吧。同样检察院检察官一直没有要我提交更多证据当我问他本人的时候他都说不需要,案子本身已经非常明了,但检察官的书记员每一次都在跟我重复让我提交更多证据是想知道我手里还有什么录音证据才让她第一次跟我来电就告知我不要录音跟她的电话记录,我在想你一个书记员跟我来电无非就是要我邮寄地址,你多说这些是想证明你跟贾家沟通过了知道我习惯录音?我能这么去推理吗?周朝阳法官? 2️:认定微博上面的文字构成名誉权侵权。 中国法律无论在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又或者公安系统检察院都是有个来龙去脉吧,再去酌情处理即使刑事案件都有因为主体责任在谁而减刑等等呢?怎么在民事案件上面我因为被对方短信威胁恐吓辱骂我不能有情绪在微博公开告知一下对方单位以及南充市纪委,贾国定作为老一辈的共产党员叫回自己的后代贾强民贾英贾倩来我家准备寻衅滋事并在警察眼皮子底下殴打他人故意损害他人私有财产,贾强民作为市工商联的一把手党员干部在自己家门口观看也不制止自己的妹妹妹夫反倒在事件发生后跟派出所所长亲自沟通如何处理案件,就你判决书上面标识的每一句都是因他们先造谣诽谤我有证据支撑,而你视而不见,就拿我递给检察院的详细短信截图,以及公安局出具的说明,我要不是深受过九年义务教育我要不是不会骂四川话,我都不会忍到在2022,毕竟我也没有那个关系去拿到别人的所有个人资料也不能靠一个电话打声招呼就能解决。
※※网络名誉权侵权有四个构成要件,即受害人确有名誉权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南充市没有名誉侵权案例不至于让你可以忽略中国的法律框架吧,虽然你有自由裁量权,也不至于可以让你忽略掉我是如何被辱骂的吧,生而为人还同时是个为民服务的法院系统工作人员,你的自由裁量权是站在市委大院的屋顶上吗? ※※※※2022年3月份开始在执行法官开始执行后我方上海律师助理积极主动跟执行法官保持沟通,但贾慧发短信给我本人说我我一直不敢接法院的电话一直躲躲藏藏说我要畏罪潜逃?而你本人无视你自己的判决故意又行使你的官本位作祟思想,致歉声明按照明星的案例也好名人的案例也好或人民法院公告网都是原文判决把起因标识在前面,也就是因“贾英威胁我妈妈要搞我弟弟公司为由”加构成名誉权侵权的内容,并标识歉意,你现在要求去掉前因又去掉内容是知道自己的判决站不住脚吗?请问我是不是也可以按照你的行为准则推断你把执行法官跟你沟通的工作内容靠关系转给了贾家,而且还是虚假的?我犯什么罪需要我卖房子畏罪潜逃?同时因为贾英是党员干部不能把这起案子的起因归咎在她身上,但又让我改成可以归咎在一个90多岁的老头身上就没有问题,自己的二审终审案子原文判决自己都不能认同,你这是凭什么能力还在民事法庭升了一个梯位的? 请正视自己的工作作风问题,名誉权侵权是否构成以你的行为尊则都站不住脚?强制执行又要求去掉贾英威胁的原文判决,你需要好好重温入党宣誓的誓词方能对得起党给你的栽培以及人民赋予你的权力,你用行为准则来判决案件我可以送你一句话“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有的只是动机,当你对我说错的时候,你很清楚你的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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