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地铁内拍个照,需要发函征得同意吗?”
近日,网民“ETvs007”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发帖询问,“地铁内拍照需发函”的规定究竟适用哪些对象?是否包括普通乘客?7月12日,成都地铁回应表示,该规定仅针对大型专业及商用拍摄,普通市民随行拍摄无需发函。
网民:随手拍照都不行?是否管得太宽?
网民“ETvs007”称,此前就有网友曾抱怨过“在成都地铁内拍照需要先发函”。而在有关网络报道下,也有众多网友提出了自己对于该规定的疑问和解读:“公共场所为什么不让拍照?”“自己拿手机拍也不行?”
“大家最开始都心头一惊,这也管得太宽了吧?”不过网民“ETvs007”认为,成都地铁一站一风景,每个乘客拍照都得先发函申请并不符合实际。该网民期待通过麻辣社区得到明确回应,因此咨询道:
规定所说“拍照和发社交平台须取得地铁官方同意”,是针对包括普通乘客的所有人,还是仅针对如一些“网红”进行的商业拍摄和可能影响其他乘客的“专业机构”?
成都地铁:此为针对性管理措施,普通乘客无需困扰
7月12日,成都地铁核实后,在回应中明确列出了《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范围内设置商业设施、拍摄影视资料或者从事其他可能影响行车安全、客运服务活动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运营单位同意。”
回应解释称,地铁站及地铁车厢属于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为保障运营秩序及乘客出行安全,因此在日常运营中对地铁站内的相关摄影活动采取针对性管理举措。若使用大型的专业设备拍摄,需提前发函至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传真号:028-61639900)。经评估不影响车站客运组织及乘客安全出行的,成都地铁将安排专人与发函单位或个人联系,进一步沟通拍摄需求,并匹配制定一套安全的拍摄方案。
对于网民的关切,回应也强调,普通市民使用手机进行随行拍摄,如拍摄地铁站内的文化墙、站景等,在不影响安全运营和其他乘客通行的情况下,无需发函即可进行拍摄,拍摄照片在不涉及商用的情况下可自行使用。回应还提醒道,为保障列车安全运行,在站台拍摄时需关闭闪光灯。(群众呼声见习主编 杨小婕 编辑 龚靖雯 实习生 张忱昕)
原帖: 成都地铁的拍摄许不是针对普通乘客,是对商业或者专业拍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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