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是一直赞成支持“有法必严”,对于交通违法我也是深恶痛绝的,不过昨天的“停车遭遇”,还是让我有些质疑,说出来让大家批评指正。
是这样的, 我去南站接了家人回家,车就停止自己住的楼下(广播局;不是区委哈),打着双闪,下2个人,还有点行李,不到1分钟就立马就收到交警“违法温馨警告”,不得了,行李都还没有拿完,就火速“逃野”了,心想,跑一圈再回来拿剩下的行李吧,但仔细阅读“违法温馨警告”后才读懂,不敢了,像这样的情况一天只能犯一次呀......
北仓路,一直是交通“严管”,因为这里道路狭窄,路边还画有“停车位”,所以在高峰时段,经常发生拥堵,特别是遇到公交车相遇时,情况就更加糟糕!为了合理管理这一路段的交通秩序,交警部门花巨资,全路段装上了“电子警察”,我们本来是下午3点接站的,选择在晚上7点回家,也是想避开“高峰”,避免造成拥堵。
我只是在想,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正常的生活会经常出现的,是不是可以给我们一点“宽容”?在圣神不可以触犯的法律中稍微留点人情味?像昨天这样的情况,再多给我们30秒,我们也不会再被“折腾”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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