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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建议南充两级法院成立专门和谐处理法官枉法犯罪救济私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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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乃一强权机构,诉民遭遇法官枉法犯罪,法院层层庇护是肯定的。冤民选择无休止申冤,不如由相关部门尊重现实,允许法院内部建立"合法"私和庭,让更多的冤民获得一个减少侵害的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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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13 21: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法官违法犯罪,冤民们控告往往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寻求现有的申诉、监督方式救济,遭遇到的往往就是无丝毫结果的更严重伤害。个人认为:法院面对当事人有充分证据和事实理由揭露出法官违法犯罪,不应采用层层庇护,而应该是建立一个专门和谐处理这样的案件的"私和庭",让更多的冤民及时地获得一个可以减少侵害的法院救济法律途径。试问相关部门、法院和所有大家:法院人也是人,也有人情事故,法官枉法犯罪、法院又怎么可能杜绝庇护?法院是讲尊严的高堂,让法官犯罪接受惩罚打自己的"脸",法院人能够自觉自愿下得了手吗?……所以,为了减轻对受害人的进一步伤害,相关部门完全应该尊重现实,法院也应该及时增设一个"合法"的私和救济庭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院人务实的公平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22-7-13 23: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刑法》中的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罪,均属于由监委、检察院负责调查取证、提起公诉的公诉案件,而不属于可以由受害人持证据和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的自诉刑事犯罪案件。受害人即使有万分充实的证据和事实理由,也可以搜集到足以证明法官违法犯罪的罪证,可也只能凭这些证据交与法院内部监督、监委、检察院等调查,其这些部门往往又不会给你出任何收取这些控诉材料和证据的依据,信访、申诉等材料或许更多都不会让这些部门收到。无论这些部门收到还是没收到,查没查、也都不会给你一个调查核证结果,让你无法再行刑事自诉。你告这些部门承办人包庇,连承办人是谁都不知道怎么告?你说在信访、控申部门交了证据和材料,又有哪个接受这些证据和材料的部门人员会给你证实?你认为他们也在枉法包庇法官违法犯罪,或许就是一个涉法涉诉让你通过法院内部查处结果交来。法院内部涉违法犯罪问题或许是领导打招呼、内部人员相互勾结、法官结成违法犯罪利益链……又怎么可能会让你申诉或控告成功?倒下一个枉法犯罪法官,岂不连累更多的犯罪同党?法院人"脸面"何在?什么"对党忠诚、让人民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等",又怎么敌得过让自己的违法犯罪利益取得和庇护的重要性?法官违法犯罪,发现不了,算是法官应该享有的"能力"!暴露了、发现了,让法官接受惩罚会招来更多的内部用违法犯罪手法庇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更严重的司法腐败让法院"蒙羞"。如果遵循务实:法官违法犯罪暴露了,及时纠正错误算是最好的救济。因为违法犯罪的法官即使可以不受惩罚,但其此违法犯罪所获取的更多利益却无法实现,"劳"而无获也算是对其的一种惩罚吧!……法院人,违法犯罪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务实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22-7-14 15: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经历了刚刚过去这一年的全国政法教育整顿,南充法院在此期间公开落马的也仅仅只是一个王维登,曾任阆中法院副院长、市中院法研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赔偿办主任的王维登,其在落马前头几天也曾威胁院领导称"只要他遭了、就会有二十多个一同遭起",可在几天后其还真的是被监委从中院带走了……可至今仍未见到有公开官方消息传出"二十多个遭起"的报出!仅仅我的案件中就有包括王维登和西充如刚刚升任为西充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叶腾博和梁向荣、蒲云飞、王龙中、庞彪等法官就涉明显参与虚假诉讼诈骗犯罪、徇私枉法犯罪和枉法裁判犯罪,加上此案中违法犯罪的律师、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刘守孝、陈参等就达上十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可其等至今仍逍遥法外,且继续淡定地将诈骗犯罪进行到底!为什么?因为……大家都应该明白!与司法腐败分子斗争无论是放弃还是坚持不懈都会给受害者带来无尽的伤害!所以……应该给法官违法犯罪一个享有的法外特权,由内部合法地增设一个专门和谐此类案件的法庭,"私和庭"名字可以起好听点如:和谐庭等?

 楼主| 发表于 2022-7-14 2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不经历这些年遭遇到的司法腐败分子,我也一直相信邪不压正、只要手中掌握到了其等犯罪的证据,对方就会颤抖!相关部门就肯定是会马上抓捕判刑。可事实是:仅仅只是我这两个案件中的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刘守孝、陈参,司法腐败分子王维登及西充案涉犯罪的一个个法官,在罪行暴露、曝光,也经我向法院、中央督导组、监委-检察院-公安用万分充实的证据举报控告过程中……他们不仅没有丝毫害怕,而是非常淡定地继续让诈骗犯罪既遂!他们在犯下严重刑事犯罪罪行中的如此淡定,这可就让我反而逐渐变成胆怯懦弱了!他们连《刑法》都不畏惧,可想而知这对更多的普通你我来讲难道不应明白什么吗?非常恐怖!

 楼主| 发表于 2022-7-15 14: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变成违法犯罪者,也就如影视剧中的一个个"叛徒、汉奸",与人民为敌!充当违法犯罪分子的走狗与帮凶!法院如果一味地充当这些已经是叛变革命的司法腐败分子的保护伞,那这样的法院将演变为一个非常罪恶的衙门。

 楼主| 发表于 2022-7-15 16: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述建议大家或许会认为我是对南充市县两级法院"对党忠诚,对法院惩治腐败、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等"公信力的不信任?可以在此论坛公开测试一下:由南充、西充两级法院拿其南充中级法院(2018)川13民终4013号、(2019)川13民终30号两案在阳光下公开示证一下:此两案即是由两级法院用各种枉法犯罪手段掩盖为"民事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起由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刘守孝实施的涉犯罪金额近千万元的虚假诉讼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特大刑事犯罪案件,案件中即包括有王维登和西充一个个法官违法犯罪,且其等犯罪事实特别清楚、证明其等犯罪证据确实充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两级法院、牵涉好几个法官明显参与犯罪,让法院能够做到"对党忠诚,依法公正"吗?肯定是难以依法哒!

 楼主| 发表于 2022-7-16 1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去常听一些经历丰富的人们常讲:千万别惹上官司,上了法庭有理无理人不死、也得被刮层皮!自己还认为这句话或许夸大了?事实上:当你进入法院那一天,你进有可能沦为了被诱杀、宰杀的猎物。奸诈的对方,律师、法官已经是布下了一张猎杀你的"大网"……即使你未被吃掉也得让你流出一滩血。这些违法犯罪分子如同一群组成团队的狮群和土狼……结局悲惨!

 楼主| 发表于 2022-7-16 23: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2022年元月24日我的一律师在西充县公安局提取到其局经侦大队于2021年9月22日向西充法院发送了一《关于冉林进控告刘守孝虚假诉讼一案初查结论及建议》中、查明了南充中级法院(2018)川13民初4013号案中仅其中一笔80万元即是主审法官王维登明知是冉林进所做工程,而未公正判决将此80万元错判给了刘守孝所得,明显损害了冉林进合法利益,建议法院本着维护公平正义、依照事实重审……又同时提取到了西充县公安局于2021年12月6日针对南充中级法院(2019)川13民终30号案件,其局经侦查发现此案乃杨志发诈骗原告60万元、并正式以杨志发涉嫌合同诈骗罪出据的《西公经立字2021[1159]号立案决定书》后,我于第二天(即2022年元月25日)即持此作为新证据并写出了达114页向欧阳丹东院长的《申请院长启动纠错申请书》由南充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收件审查,后因审查法官变动和申请书格式变为《再审申请书》又于2022年4月28日由南充中级法院立案庭正式收件并进入审查中……真的是日日夜夜期待着已经是迟到8年的公平正义在此次审查审理中不再缺席!

发表于 2022-7-17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垂偐叉 发表于 2022-7-16 23:56
由于2022年元月24日我的一律师在西充县公安局提取到其局经侦大队于2021年9月22日向西充法院发送了一《关于 ...

白天我都看不到走路了。

 楼主| 发表于 2022-7-19 1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两级法院已经是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两个监督部门,却难以分清谁才是惩治内部腐败的主要部门。一个单位两个监督,共同抬扛?不如撤销政治处,转化为一个专门和谐处理由纪检监察室接收案件中的一个立案窗口,对接收案件先行"和谐"处理,无法"和谐"处理的案件再移送至内部纪检监察室审查。

 楼主| 发表于 2022-7-19 2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全国政法教育整顿,南充法院内部司法腐败分子清除了吗?难道过去的这一年多也就只有王维登一个才腐败啦?且这仅仅落马的这一个王维登也在落马后可以逃脱其在我的案件中如此暴露的枉法犯罪罪恶的惩罚,成为一条巨大的"漏网之鱼"!还有西充好几个案涉犯罪的法官至今仍逍遥法外……法院还真的是人民的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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