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唱衰中国房地产,只是说的房地产需要正常发展,绝对不能否认当下找不到比有房地产能拉动如此多相关产业链的行业。建设房地产不单单是住房,还有商场写字楼包括学校医院等等,所以不要动不动的把耕地变为住房,而是应该推进城市旧改。
2.从目前拒绝还银行月供来看,的确存在不合理的请求,的确银行-购房者-开发商法律关系独立,不能因为开发商烂尾而拒绝还款。但是有的要求就是合理并且有法律依据,比如银行监管账户如果是没有政府审批文件发放那么就属于违规,那么银行违规行为造成了购房者损失就可以请求银行赔偿,只是这样,银行可以一天24小时不吃不喝不睡都无法处理完事情,一个楼盘就算500个客户,一天两场官司都可以去法院诉讼一年了,而且还有相关赔偿,一连串的问题真的不敢想象,就有网友指出已经涉及民生问题,国家不能不出手,所以我们看到很多地方政府连夜出文件遏制有关现象,只是目前具体发展会怎样不知道。
如果就从拒绝贷款来看,银行没了资金来源那么银行怎么进行资金操作?而且从相关法律看,抵押在那里,你银行首先应该扣除抵押物剩余款项才能找我要钱,那么银行又要花多少功夫去处理事情,抵押的评估拍卖的评估又是很繁琐的法律程序。
真的,一连串问题不敢想象,当下银行在支付宝和微信冲击情况下,在支付上面已经很难了,如果再资金大缺口更难,难上加难。并且从现在来看,财经类院校遇到断档,除了疫情原因还有大家意识到没有实体经济表面的经济繁荣假象很快被揭穿,并且中国财经类院校除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其余都是要么法律不强要么经济不强的高校,而且高校调整还在等待中。
3.还在等待什么,国家法律为什么不修改,楼花那就是一种罪恶制度,曾经香港在英殖民统治下一些手段只是为了在香港土地上掘金,我们坚决杜绝期房。居然有的开发商买的的钱都没有就能够开发,未来不论你怎样筹集资金,在资金没有筹集完备钱不允许任何动工,在对外销售房子时一定是建设完毕且验收合格产权明晰的房子,对于银行贷款方面可以附条件解封,由律师和会计师等在监督情况下将购房款先打入银行,只有银行钱了清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发商收钱。
4.没错,不论哪一座城市未来的开发商将大面积死亡退出市场,在绝大部分县城可以当地的房企开发商就只有一到两家,这也是正常的规范房地产市场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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