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六和佳苑拆迁安置房商铺租赁协议的拒签详情
我方于2021年4月14日,按照永兴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向六和佳苑拆迁安置房商铺招投标中介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我方于2021年4月19日通过西南联合交易所组织的网络竞价投标并中标:六和佳苑商铺独栋两栋(黄金桥路35号附6、8项目,项目编号:DSCQ2021AF771047026、DSCQ202169B1047028)。
我方中标后数次与永兴街道办事处该项目负责人社区发展办主任李晓亮(电话:1368344****)进行合同签订的协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其出示该商铺的产权,一直未得到答复。
六和佳苑安置房系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及货运大道公路项目拆迁安置用房,我方中标的两栋商铺(黄金桥路35号附6、8项目,项目编号:DSCQ2021AF771047026、DSCQ202169B1047028)与六和佳苑小区相距数米,独立存在,独栋独铺。据永兴街道办事处前任党工委书记廖锦宣称,该商铺产权属于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行文中宣称该商铺产权属于永兴街道办事处。
我方投资该商铺是响应党中央关于振兴乡村经济的一个具体举措,为保证投资得以顺利实施,我方必须与产权真实持有人签订租赁协议,望有关部门予以帮助,落实商铺产权属性,为投资乡村经济振兴保驾护航,为疫情过后的经济复苏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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