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四川地区的河流丰水期,每年6-10月执行的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丰水期电费优惠”政策如期而至。可还有许多人不清楚这个优惠是如何计算的。
现在的生活用电大部分地区都是执行了阶梯用电了的,以四川省内为例,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划分为3档:
180度及以下为一档,电价为0.5224元/度;181-280度为二档,电价为0.6224元/度;281度以上为三档阶梯,电价为0.8224元/度。
原本电费的收费标准是:180度及以下为0.5224元/度,181-280度之内为0.6224元/度,281度以上为0.8224元/度。
但在丰水期内,180度以下电价保持不变,181-280度区间内电价下移0.15元/度,281度以上电价为0.6224元/度。在第二档即181-280度内,每度电的电价甚至比180度以下更便宜。
此外要注意两点:1.返电费并不是缴得越多优惠越多,只是上一个月的返还电费,并非额外赠送,自然也不存在充得多送得多的情况。2.返回的电费是不能直接提现领取的,当月的优惠金额将在次月缴费时作为电费一并充值到电表中。
丰水期的电费优惠其实是这这样计算出来的:
当用电量超过一档阶梯电量减去一档电量180度后,剩余电量乘以0.15就是返还的电费了。
当用电量已超过第三档阶梯电量,首先减去减去二档阶梯电量280度,余下的电量乘以0.2就是超过第三档电量的返还电费,再加上第二档阶梯的100度电量返还的15元,就是当月丰水期用电返还的优惠金额了。
当月超过阶梯用电的优惠金额会随着下次的充值缴费金额一并下发到电表内,这个有许多人都没注意到,更别说农村地区时每日都在忙碌的农人们了。
知道丰水期的的生活用电是如何计算优惠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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