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号我向巴中税务稽查局举报四川金贝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分公司负责人汪甫涉嫌偷税漏税,违法洗钱的行为,详情见我上一个帖子,线索充分,并且已经做出客观详细的分析,但是巴中税务稽查局刘某却说:必须查明偷税漏税的事实才能立案,明确表示我证据不足,不能立案!
那么作为老百姓的我就有疑问了,查公司账务是税务局的事还是举报人的事呢?举报人都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公司内部员工的话,怎么查得到别人公司的账务呢?那巴中税务稽查局说的话是一个伪命题么?违法都成为事实了,还需要你们查什么呢?
在我提供汪甫两张银行卡流水中,
1.无论他们是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都公私不分,既有大量用于金贝儿经营活动,又有大量巨额私人账务往来,其中大部分都是巴中市公安局何理的亲戚朋友(前妻彭薇,妹妹李荣华,哥哥李家林,驾驶员王学平,众多生意伙伴),因为巴中金贝儿幕后股东就是何理,这一点,巴中市纪委也查实了的。汪甫的银行流水就是何理的流水!
2.至少17张汪甫名下的卡相互倒账,仅仅冰山一角的20几页银行流水中,这两张卡与其他卡相互倒账就达到156次,高达600多万的现金存款,300万的现金取款,如果是对公账户,这些巨额资金为什么不走账?大额存款的来源是哪儿?大额取款的用途是什么?明显就是偷税漏税加洗钱!
3.汪甫曾偷偷拿我的身份证给我开一个定期账户,给我转了100万,两天后以现金的方式取出,然后注销账户,我完全不知情,也没有签字,都是汪甫代签,我和汪甫无冤无仇,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很显然,这笔100万来源有问题,如果把汪甫所有的卡流水补齐,恐怕是这20几页流水的无数倍了。
何理在公安系统工作30余年,关系根深蒂固,在如此明显的线索下,巴中税务稽查局都可以视而不见,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难道何理真的就可以在巴中只手遮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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