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
大家好,我父母带孙子住在阆中市张飞南路28号影都花园小区,这个小区是个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更没成立业主委员会,社会车辆随时都从小区内穿过或者停放。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一下水道井盖损毁下沉,我休假回阆中就曾见到过小朋友骑自行车经过井盖时摔倒,这个井盖如果再不处理,真怕以后对小区居民或者过往行人、车辆带来更严重的伤害。就此事我今年年初就向阆中市保宁街道公园路社区居委会工作同志反应过(口头),2022年6月,我再次向社区的领导口头反应此事,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在跟各级相关部门反应。8月6日,我拿着书面申请到公园路社区居委会反应此事,社区的领导态度很好,他们确实向住建局等部门反应过此事,但暂时没有回音。为了不难为社区居委会的同志,我拨打了12345,12345把我的相关诉求转到了阆中市住建局,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回复井盖是小区的内部道路,不归住建局管,然后12345回复我又把我的诉求转到保宁街道办事处,让我再等等。目前是8月下旬了,我从年初等到现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所以今天就借用这个平台,问一下阆中的父母官,像我父母这种开放型的小区出现公共道路危险隐患到底是由谁整改?从内心来讲,百姓有困难第一时间肯定想到了伟大党和爱民如子的人民政府,但如果政府确实认为此事不归相关部门管也请跟我们老百姓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们也好死心或另想法子。但如果相关部门总是这么把我们的诉求像踢球一样踢来踢去,我觉得有点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
我想得到明确的答复,没有物业开放型的小区出现公共道路安全隐患到底是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整改还是我们百姓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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