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四川省人民政府帮我解决承包地的事。
尊敬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尊敬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尊敬的黄省长:
感谢百忙之中关注民生之事。
我原是四川省蓬安县天成乡刘家坡村五组村民。公民身份证号码51292619720905631X。手机号码13996261794。
在1996年的时候,土地第二次承包之际。四川省蓬安县天成乡刘家坡村村委,以我上门入赘天成乡川果园村九组为由。没有本人及家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下我的户口,收回我的承包地。这件事直到2016年土地确权之际我才知道。在这之后的几年,就我的承包地之事,向乡政府,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领导及主管部门反应。至今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
据后来我了解到,1996年四川省蓬安县天成乡刘家坡村五组的土地调整,是该村委的一次有组织的行为。下户口,收回承包地之事不止我一人。
依据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户口迁出方在落户方没有获得承包地,户口迁出方不得收回承包地。1996年四川省蓬安县天成乡刘家坡村五组的第二次土地调整,明显违背相关土地法律的规定,多次请求乡政府,镇政府纠错。没有什么结局。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承包制度是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动摇。
由于我常年在外务工,没有注意到四川省蓬安县天成乡刘家坡村五组的第二次土地调整的时时动态。造成如今局面。
万丈高楼平地起,我的信访从村委,到乡政府,到镇政府,到县镇府。希望协商解决。
从2016年到2022年8月,至今没有中断,也没有解决。
现向省人民政府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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