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节池项目为国家环保督查项目,需征收河东社区一组集体土地。项目内有两处民房,系邓某权和黄某文老宅,2004年9月5日发生特大洪灾,造成了两户房屋受灾及部分房屋垮塌(无法居住),后迁建到本社州河大桥附近,老房子位于项目红线内,新房子位于项目红线外。
经查,红线内老房子虽有老宅基地批准手续和房屋契约,但由于户主在外新修了住宅且一直生活在新房子,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新建了住宅后原房屋应自行拆除。因而红线内的老房子应被认定为拆旧建新,应当自行拆除,按照拆迁相关政策和以往的惯例只能给予自行拆除补助资金,但拆迁户强烈要求将红线外房屋纳入合并拆迁,导致环保项目施工停滞。
关于您所反映的房屋倒塌后的补偿问题,2022年9月12日施工方不慎损毁您家房屋时,我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与您协商补偿事宜。经过多次协商,2022年9月16日您家房屋补偿协议已签订,待资料审核完毕后,将尽快打款到您账户上。未尽事宜,请联系达州高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联系电话:0818-3389338。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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