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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开发商车位只卖不租这种情况怎么解决?这合理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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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四川府河华益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保利时代小区组团(包括云门小区、云央小区、云洲小区、云汀小区、云玺小区)位于成都蓉北商圈区域,距成都火车站约一公里,其住宅占地超200亩,涉及住户约2700户,车位约3500个,各小区于陆续交付入住,但是开发商对于小区车位采取只卖不租的形式,业主多次向开发商、小区物业公司咨询未出售车位出租事宜,到的回复均是“开发商暂无出租车位计划”。目前各小区向业主征收高昂临时停车费用,并无包月收费,以此逼迫业主购买车位,以实现其经济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目前整个保利时代小区组团全部车位只卖不租,对于无产权的人防车位仍然如此,根本不顾广大业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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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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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30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至金牛区。
发表于 2022-10-9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们调查核实了您的诉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开发商取得停车位的销售许可,属于自主经营行为,只要进行了收费公示,我们无权干涉价格;如果觉得价格高,可按照《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请辖区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理。
    由于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告知调查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市场监管局荷花池市场监管所:83133654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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