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一楼地下室小型“卤肉加工坊”的问题。 2022年10月9日上午,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建环局等一同前往亿林龙城三期5栋1单元102检查,经查,业主使用家庭自住房从事食品加工,未办理证照,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其停止食品加工,限期5个工作日完善相关手续。 二.关于侵占绿地修建水泥路问题。 我局已拆除亿林龙城三期5栋1单元102、5栋2单元101占用小区绿化带修建的水泥路,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恢复。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物业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