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麻辣论谈“残疾人免缴医保”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6号)、《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巴中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医保发〔2021〕25号)规定,政府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分类资助,资助对象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资助对象2022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75%给予资助)。按政策规定和部门职责,残疾人等其他类型的人员需经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相应资助对象后方享受参保资助。您具体是否符合资助条件请咨询当地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 感谢您对巴中医保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如有其他政策咨询,请拨打联系电:0827-5282667。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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