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某个朋友摆谈的事,网友帮她来分析一下。
她所在公司承接了某个国企下属总包单位的某分包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已经完工,近期开始竣工结算。她向所在总包项目单位甲方(下文称:甲方)提起竣工申请,后善了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及相应的签字程序。
到最后甲方签字流程时,甲方要求出具政府某职能部门的“工程认可书”(没搞听清她描述的,具体不叫这个名字)。她在与该职能部门的沟通中了解到,该总包工程项目设计于17年,部分设计按现目前国家新规来说并不完善,需要补充总包工程施工部分未完善的地方(不在项目设计图纸内)。因此需补充完善以后该职能部门才会出具相应的“工程认可书”。
该未完善的地方与她所在分包工程项目有极小部分的联系(可以理解为感官上的关联,实际未完善的地方与分包工程施工内容并无关联),但并不在她所在分包项目工程施工内容里面,她所在分包项目工程已经是完工状态。无奈下于是她又向甲方汇报该情况,需要甲方完善这个情况,甲方以照图施工及工程已进入交工验收流程,及项目变更需长久时间大笔资金为由不予认可。
于是乎该事情陷入了一个循环,职能部门不出具“工程认可书”甲方不签字,甲方不完善职能部门提出的“非设计图纸的内容”职能部门不会出具“工程认可书”,甲方不签字,她所在分包项目拿不到最终工程结算。
现在问题来了,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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