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情况属实。近期,我局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南壹号市场周边、河堰路路段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劝导流动摊贩到附近李家院街临时农贸市场、凌云农贸市场等入市经营,或者到其他片区便民摊区经营。整治中,我局坚持教育劝导先行,若不听劝导,继续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摆摊设点进行占道经营活动的,我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或清除,拒不改正或清除的,代为清除,同时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取消进入临时规划摊区的经营资格。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全力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