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娱乐场所,首先应向区文化旅游局提出申办申请。
二、明确预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办理《筹建通知书》的条件。预设立的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必须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并未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未在博物馆、图书馆内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未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同时未在学校、医院、机关内部及其周围。符合条件的由区文化旅游局向申请人颁发《筹建通知书》。如果申请人场所达不到上述规定条件,区文化旅游局将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审批通知书》。各相关部门未见到申请人持区文化旅游局颁发的《筹建通知书》,不得先行为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或证照。
三、明确歌舞娱乐场所办理相关证照的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娱乐场所,先由区文化旅游局向申请人颁发《筹建通知书》;申请人持《筹建通知书》后开始施工建设,重建完毕后到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到环保部门申请噪声监测,到卫生部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到文化部门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于15日内到公安机关备案;随即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有证据显示该歌城违反了上述规定。
2、根据晚报报道:
□ 记者 徐朝江 实习生 袁莹
本报讯 1月26日晚,顺庆区文化稽查大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文化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和市长热线办督查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扰民歌城——顺庆区伍家坡“东方童话”音乐酒吧,采取强拆点歌系统显示屏、扣留话筒、吧台电脑主机等措施,责令其强制停业。
近日,有市民向市长热线反映,伍家坡一居民楼下冒出个“东方童话”音乐酒吧的无证歌城,该歌城营业时扰民,要求有关部门取缔。接到市长热线值班人员的电话转办通知后,市、区文化稽查执法人员先后前往该场所,要求其投资人不得在居民楼下开歌城,开音乐酒吧不得设立点歌系统,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但群众反映“东方童话”音乐酒吧继续营业、扰民。
1月26日晚8时,当市、区文化稽查执法人员、区工商执法人员、市长热线办督查员一行10多人赶到该音乐酒吧时,其正在营业。该酒吧有13个KTV包间,包间内唱歌、点歌系统及设备一应俱全,投资人无法出示文化、工商等部门的合法经营证照。最终,执法人员对该酒吧的点歌系统显示屏、吧台电脑主机、话筒及订座卡予以异地证据保存登记,强令其关门停业。
3、既然现在开着,就不用多说了噻,顶风作案,罪加一等。
呵呵,现在清楚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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