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朋友圈都在为鄂尔多斯点赞,原因是他们当地某委发布了这个:
有一些明白人还对此做了个性解读,可供参考:
其实这里涉及的是一条被忽略已久的法律常识——紧急避险,大意就是当人们面临当下即刻出现的威胁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该以保护生命为优先法则,可以采取一些在平时正常情况下属于违法的行为来达到“避险”目的。
之所以鄂尔多斯昨天出台这个公告,应该也是和近期某些地方发生的一些令人扼腕叹息的悲剧有关——正是某些地方管理人员和志愿者没有这个法律常识,导致了受害者失去了紧急避险的机会和能力,结果悲剧发生。
应该说,鄂尔多斯在这个时候发布这个公告,就像及时雨,让所有人吃了定心丸,增强了安全感。
其实罗翔曾经在视频里也讲解过这个常识,当时他举例的是一种极端情况——一个人在因缺乏食物快要饿死的时候可不可以吃大熊猫来维持生命?罗翔给出的的答案是可以,因为这属于紧急避险的权利,不会因此触犯伤害保护动物的罪名。
这个法律常识其实在这几年里是最有价值,但也是被广泛忽略甚至无视的,具体案例就不细说了,大家都心里有数——有太多人因为不了解、不行使这条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而遭受了惨痛的损失。
而有些地方执法部门也无视甚至违背了这条法律而做出不少错误的处罚决定,更加重了人们对这条法律的忽略与误解。
忽略这条法律常识,不仅是可悲,而且很可怕,因为这几乎触及一个民族兴盛的生命力底线——任何一个能够繁荣强大的民族,必然是普遍尊重人的生命、把人的尊严放在超乎一切教条戒律之上的神圣地位的。
如果人们在面临个体、群体甚至整个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还拘泥于一些条条框框而作茧自缚、不敢于出手自救,只因害怕一些规矩个戒律的限制,那还奢谈什么自强不息、繁荣永续呢?
人不自救,天何救之?况且当这种自救的合法性已经有明文规定和保护的前提下,如果还不把生命尊严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那还怎么能让世界看得起?叫外人如何尊重你?
其实这条法律常识的意义,有着更深远的内涵,让我想起1978年安徽凤阳的那个小村庄的壮举:
“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1978年,一间破旧茅草屋内,18名农民出于“填饱肚子”的朴素想法,冒险在这张“生死契约”上按下红手印。
这张满是红手印的‘生死契约’,就是当年小岗村农民冒险签下的土地承包责任书。
1978年,安徽迎来一场百年不遇的大旱。农田布满裂缝,土地撂荒,农民外出乞讨者不计其数。
“那时生产队农民出勤不出力,干着还猫着。遇上大旱,要想救活大家,只有分田到户搞单干。” “大包干”带头人严宏昌回忆说,当时那是一条红线。
“那年冬天一个晚上,在严立华家,我们18个农民酝酿了这件‘可能会被杀头’的大事。”严宏昌说,大家提前商量了,一家派一个代表,不要说去哪儿,也不要说开会,就像溜门一样,从前头或者后头一个一个到了严立华家。
实行“大包干”后的第一年,小岗生产队迎来大丰收,粮食总产相当于1955年到1970年产量总和。
正是这个小岗村18个人把吃饱肚子放在了优先位置,有着冲破一切羁绊的勇气和常识,开了一个好头,由此也掀开了我们国家开启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之路、推动了改革开放的序幕
1982年1月,我国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出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大包干”拉开农村改革的序幕。从此,我国农业生产活力迸发,粮食产量连创新高,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广袤农村生机勃勃、面貌焕然一新。
几十年过去我们如今已经是粮食生产大国了,不再为一日三餐而担忧,正在成长为世界经济强国,这一切繁荣和自豪的背后,也离不开凤阳小村庄那一夜18个人出自本能的对生命尊严高于一切的认知。
真心希望这条法律永远不再被我们所有人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