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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建议官方明确一下“旅居史”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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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日前自驾路过了一下“巴中市巴州区”,仅仅是了一下饭,全程不超过1小时。

结果今天早上健康成都发布提示了,对巴中市巴州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
image.png

然后回来也完成了4天4检了。

刚刚也在健康通报备了,目前还没人联系我。

但是关于这个“旅居史”,有一点不太明白。

百度查询的定义是“超过24小时”才能算作旅居史,但也只是民间说法。

像我这种路过吃饭的,算是有旅居史吗?

到底几个小时或者几天才算旅居史?还是说只要路过就算旅居史?

从字面意义来说,要旅游居住了才算旅居史吧?不过夜应该都不算?

请官方明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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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1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把“旅”和"居“分开来理解,”旅“即”旅行“或旅游,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居”是“居留”或“居住”,也没有时间限制。从你说的情况,可以归类到“旅行”,证明到过那地方,存在传染的风险,只要没隔离就是万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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