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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成都两家中介机构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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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6 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锦江住建交局对四川鼎宏胜业房地产

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进行通报

经查,四川鼎宏胜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网络信息平台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套用房源核验码和捏造租金价格。

依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决定对四川鼎宏胜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报批评,整改期间暂停房源发布、暂停网签备案。依据《成都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评价表》中 “8.1发布的房源信息未经核验、未明确标识房源核验码或标识的房源核验码与房源信息不一致的”及“8.11租(售)前未按规定核验房屋权属证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发布虚假租(售)房源信息的”,合计扣减该经纪机构信用分6分。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直至整改合格并将整改情况报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请全区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共同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因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武侯住建交局对成都光武中兴

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

近期,接多名群众反映,成都光武中兴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发布虚假房源、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拒不退费等情况。

经查,该公司未领取经纪机构网签权限即开展房地产经纪经营活动,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于10月25日约谈该公司,责令其10月31日前准备资料到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申领经纪机构网签权限,截至目前该公司未提交相关申领资料,且在处理矛盾纠纷时配合不积极,推卸责任、化解不利。

经研究,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68号)《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秩序推行使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的通知(成房发〔2014〕108号)《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住建规〔2014〕14号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对该公司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减信用分10分,整改期间暂缓受理经纪机构网签权限申领。责令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11月11日前报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建议按行业自律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请各机构引以为戒、自查自纠,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好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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