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偏袒
文/南湖居士
都说广场舞是一个顽疾,各种各样的扰民,可谓怪招迭出。就在前几天,新闻曝光湖南永州的一群大妈为了广场舞,又玩出了新花样,竟然拿工具砍掉停车线,还留下“不准停车”几个大字。
如此做法,引发笔者一系列思考:第一,公然损毁道路设施,已是违法乱纪行为,应该追究责任;第二,与其说是业余爱好,倒不如讲明白一些,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便是蛮横跋扈;第三,即使停车线画得不合理,需要撤掉,这些位置也是给予行人通过的,却不是专门跳舞的场地。退一步而言,倘若停车线设计失误,招来不满,大可以采取正规渠道反映情况,想来,轮不到一帮没有执法权限的人越俎代庖。
倒是事件的进展,目前只能用“奇葩”一词去形容。相关部门的处理仅仅是谈话批评罢了,没有实质性的惩罚。部分网友的态度呢,更是颠倒黑白——有责怪挤压老人活动空间的、有建议满足老人心愿的、还有号召社会关爱老年群体健身需求的……总之,那是尊老敬老的缘故,他们干啥都要支持,哪怕是肆意妄为,也得默许,甚至是鼓励。在不少人的潜意识当中,只有凡事都顺着老人的意,才是品质高尚的表现,才是弘扬了传统美德的善举。
从这个现象出发,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中国的文化,历来存在一种对特殊人群的特殊偏袒。譬如人分三六九等,自然有了士农工商的贵贱之差,也自然有了刑不上大夫的特权。具体的解释,君臣之道、父子之道、孝亲敬长之道等等,骨子里面无不包含歧视的成分。因为有的群体高高在上,有的群体低人一级,所以话语权跟着倾斜侧重。于是乎,造成了一种局面,便是明明儿女的处事方式正确,但是违背了爹妈的意思,当然属于忤逆不孝,那么对的也变成了错的。
一般针对人而不针对事的混蛋逻辑,美其名曰道德,个人观点,管它叫做不讲道理更加贴切。诚然,有人会反驳我说,孝顺与否是人家的私事,最好不要插手。然而,我认为并不是笔者小题大做了。随着近年复古潮流的兴起,特殊偏袒的思维趁机悄悄抬头。举个例子,许多案件中,同样是家庭暴力,长辈动手打晚辈和晚辈动手打长辈,判决有比较明显区别。再者谈谈“辱警罪”,谩骂其他职业统统不犯法,偏偏警察遇到,立马上升了一个层次,又算是特殊偏袒了。令人担忧的是,在道德标准的引导下,一幕幕不平等不公正化作老百姓心中的理所应当、司空见惯。假使这样的状况继续下去,大家仍然依靠类似“谁弱谁占理”、“谁老谁占理”衡量是非曲直,则全民摆脱愚昧永无指望,法治及现代化亦将是一个泡影。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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