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医生应该进行收治病人,是病人的实际病情可以采取医生的治疗手段来根除或缓解病情,在救治过程中医生有一些错误操作。
痛觉是一种主观感受,医生不能随便虚构痛觉的诊断,只有病人自己陈述有痛觉,对于一些特殊人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依靠医生根据病人的痛苦表情来判断,像一般的正常人,尤其是能用言语表达自己感受的人,有痛觉都是病人说了医生才能把痛的情况写在病历上吧?
我去广安市中医医院看月经量少的问题,被拉着做了宫腔镜手术,医生一直骗我说这是检查,但是又要我立即住院,医生不顾新冠疫情规定,骗我多住院好几天,我说不至于住院,总觉得没那么严重,中药调理就行了,医生还说公职人员报销高,多做一个检查看一下病因,结果搞了以后身体反而出问题,医生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导致月经量少,现在是维权,才发现医生给我下的诊断是腹痛入院,我从来没有腹痛,看病时也没有腹痛的表情,我在其他医院治疗广安市中医医院搞出来的疾病也说了无腹痛史,医生给我下这样的诊断是不是虚构病情,骗我住院、骗我手术?然后就是实施手术,术前医生信誓旦旦的说无损伤,看了就好,结果维权以后才知道进行宫腔镜国家已经规定了医生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合格才能进行这个手术,且患者要满足手术适应症,结果医生无法提供培训合格证明,我的症状也不符合手术,请问这是不是医生隐瞒手术资格,骗我进行手术?
大家都知道医生开的检查越多,做的手术越多,收的病人越多,每个月的工资越高,病人支付的钱是不是先进入医院的对公账户,医院再根据医生的业绩计算医生的收入?这像不像诈骗罪里面的洗钱?披着医疗的外衣就不是洗钱?诈骗罪的前提是先骗,再非法占有,跟这个经历有什么区别?公立医院就不算诈骗?刘翔峰过度手术,切除病人正常组织算不算诈骗?医疗诈骗比一般的诈骗还恐怖吧?不光是金钱和精神伤害,身体完整和功能都遭受了一定损害,我这个还附带终身的伤害。法院竟然说进入医院的钱不算洗钱,国家哪里规定了进入医院的钱不是洗钱?那这么下去,诈骗来的钱都可以通过医院来洗钱,这是不是给诈骗提高犯罪率?法院又说我是公职人员,我的工资也是别人纳税来的,我就觉得很搞笑,医生的收入能和公职人员的收入比吗?我们的收入政府已经定的死死的,都是按照人社局文件发的,我们有没有提成?我们加班有没有加班费?医生的收入是不是每个月像我们这么固定?法院怎么不回答这个问题?有裁判权就不回答?特权办案?
奢望法院主持公道是很难了,今天下午这通电话,听得我很生气,法院说我声音大就是无理取闹,但是法院工作人员声音大就是有理有据,还不是因为裁判权在手,盛气凌人,法院的存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估计还有更多的公私财产被医疗诈骗,人民群众的救命钱都被医生骗走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怎么保证?法院还说我是公职人员怎么的,我没辱骂没诽谤,我跟你是原告与法院的关系,关我公职人员身份什么关系?我用公职人员身份压制你了吗?我只是一个办事员,我有什么特权敢压制法院?你怎么不说你拿法院公职人员的身份压制我?还动不动就挂电话威胁,我全程录音的,我的诉求只要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跟民事赔偿没有关系,司法鉴定和刑事责任有什么关系?司法鉴定是过度医疗和身体损伤,卫健委不履职逼我鉴定,我想早点解决不鉴定,只想先拿行政处罚有问题吗?司法鉴定我走诉讼程序鉴定不是更快吗?跟你追究刑事责任当真没啥关系,不过你提出来了,你们法院的裁定只是一句话,我就在这里说出来给大家看看,你们不追究刑事责任,我肯定会通过多种途径曝光的,你们一天去信医院和卫健委的话,他们已经被我起诉了,你们还要怎么的?说起你们法院就没有违法犯罪一样,在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官媒也经常看到法院工作人员被调查处分的,不要拿你们法院依法办事来吓我,就事论事!拿身份压制我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把你们的讨论经过发出来全网看看!
民事责任我没有追究,不代表就不对刑事不立案,我是在民事诉讼立案后,有网友提醒我这是诈骗,我思来想去,医院很嚣张,就是后面有人嘛,既然闹到这地步,该追究的责任一并追究了,让他们承担刑事责任,被开除了,这样更能以绝后患,可以避免坑骗更多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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