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
关于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有关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论坛留言咨询“老旧小区增设电梯两调一诉”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充市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三年计划 (2019-2021年)实施意见》的通知,社区居委会负责公示公告、意见收集、平台搭建、异议调解、核实盖章、指导日常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指导监督社区居委会电梯增设工作。电梯安装需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电梯增设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电梯增设方案和电梯增设协议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在拟增设楼栋或单元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后,若其他业主无实名书面提出合理异议的,视为同意。社区居委会对电梯增设方案和协议有无异议核实盖章。
公示期内,如有其他相关业主向社区居委会实名提出书面异议的,先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请求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协商或者申请镇(乡)、街道、社区居委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