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福德镇10.30晚出现打砸案件,罗家派出所出警调查结果连当晚目击者证人证词都不认可,这是为什么?
当晚参与蓬安县福德镇10.30行凶打砸案,目击者证明三车同时到达作案现场附近,二辆小车附近等候,一辆小车稍作停留直达作案现场,当晚目击者亲眼目睹三人下车行凶打砸,而罗家派出所只认可一人下车打砸,三人与一人行凶打砸在处理性质上完全有轻重之分,
蓬公县公安局罗家派出所办案人员第一次告知作案车辆牌照无法辩认,全程政法委监控系统停电,作案为二人。在本人再三不认可停电以及作案人数不对时,罗家派出所第二次告知人数为四人参与,但下车为一人行凶打砸,本人对该案件还是存在质疑,而罗家派出所找证人录口供结案为,车牌也查清,蓬安县政法委也来电10.30晚政法委监控系统并不欠费停电。
请问蓬安县公安局罗家派出所办案警官?当晚现场目击证人证明四人到达作案现场,三人实施下车打砸,为何只抓一人当替罪羊,还有二人行凶者为何不抓?而南充市市长热线12345告知与罗家派出所结案一致一人所为。蓬安县公安局罗家派出所是不是把市长热线12345与老百姓及网友都忽悠了?难道这就是罗家派出所执法公正、为人民服务、守护一方平安的宗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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